原题:理财子公司新规落地 22万亿元银行理财市场将迎来这些变化……
中国吉林网12月3日讯(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 ):日前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理财子公司在业务范围、股东资格、准入条件等方面做出了规定,这意味着目前已超20万亿规模的银行理财市场正式进入独立子公司运作时代。
自此,银行自身开展理财业务需同时遵守“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需同时遵守“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办法》。
中国吉林网注意到,新鲜出炉的《办法》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变化不大,主要体现自有资金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有微调。
在投资门槛和销售方面,和征求意见稿一致:不设立公募理财销售起点,不强制要求临柜面签,代销渠道放宽。目前货币基金的销售起点一般为1元,其他基金和理财产品一般为1000元。
此外,最大的变化在于对自有资金的限制进一步放宽了。理财子公司正式稿中规定自有资金可以投资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但“不得超过其自有资金的20%,不得超过单只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不得投资于分级理财产品的劣后级份额。”而在征求意见稿中是禁止自有资金购买本公司的理财产品。
那么问题来了,这是否意味着全部理财子公司都将会将理财的销售门槛降为和其他资管产品同样的起点,为1000元或1元?
“这不见得,理财子公司或会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型设置不同的销售起点,例如现金管理类产品将会对标货币基金,销售起点或会从现在的1万元继续降低至1000元。”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杨慧敏在接受中国吉林网采访时认为,封闭式净值型产品,销售起点可能不会太低,单位净值的每日变化更要求投资者拥有一定的风险意识,所以不太适合太低的销售门槛。
另外,自有资金的限制进一步放宽有何影响。
在杨慧敏看来,这个变化会影响理财子公司的FOF或MOM投资时是否可以选择自己公司的理财产品。同时,这一改变也有助于理财净值化转型初期的平稳过渡,可用自有资本金募集理财产品,防止青黄不接。
据统计,目前共有20家银行拟设立理财子公司,其中国有五大行已全部发布公告要设立理财子公司,12家股份制银行已有9家宣布设立,其次还有部分城商行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
《办法》的落地除了对银行理财的市场产生影响外,还有哪些更为深层的影响将显现?
“整个资管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将开启理财市场的新时代。”杨慧敏表示,未来银行理财或对公募基金产生一定的冲击。新规后,银行理财和其他资管产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而银行理财在投资范围上相比公募基金更加宽泛,可以投资非标债权。未来银行理财和公募基金的竞争势必更加激烈。其次,私募基金或迎来一定的机遇。《办法》中规定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可作为理财子公司的投资顾问,大部分理财子公司成立初期,一定程度上面临着权益类资产投资管理能力的欠缺,所以寻找外部的投资顾问将成为大部分理财子公司的选择,未来私募基金这部分业务或会有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