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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警部门严查货车超限超载

2018-09-13 09:56:21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交警部门严查货车超限超载

  吉林日报9月13日讯(记者 董鹏宇):在吉林省交通安全大整治活动中,省公安厅组织全省交警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治超统一行动,严把源头抓治超,重点突出货车安全检查、严打交通违法行为等,从源头上筑牢交通管理工作防线。截至目前,全省交警部门查处超速35.1万起,超员286起,超载6541起。

  各地以国省道为主阵地,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抓手,强化对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逢车必查制度,始终保持对货车超限超载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严守路面抓治超,24小时在违法大货车重点出没的外环等境内国省干道,采取增加路面巡逻频次密度、增设临时卡点检查等勤务模式,集中重点查纠大货车超载超限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路面管控,对货车及渣土车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纠”,对查纠的违法行为,一律严惩。

  据统计,7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交警部门提示:车辆超限超载对安全行车或运输造成极大危害,严重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会诱发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10%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超过10%未达30%的,罚款500,记3分;超过30%未达50%的,罚款1000,记6分;超过50%的,罚款2000,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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