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市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辽源日报9月12日讯: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近日,辽源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6起典型问题是:
辽源市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原主任赵庆华违规变相发放补贴问题。2016年1月,赵庆华经与副主任杨继伟研究决定,以给个人车辆加油的方式,为本人和杨继伟等8名工作人员发放补贴。2016年2月至2017年10月,赵庆华等人使用单位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共计1.690383万元。2018年7月,赵庆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纪所得。
辽源市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党支部书记杨继伟、锅炉检验科科长孙元志借外出学习之机公款旅游问题。杨继伟任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副主任期间,于2013年10月23日至24日,与本单位锅炉检验科科长孙元志到海口市参加会议。会议结束后,杨继伟、孙元志到景区旅游,经赵庆华审批同意,在单位报销旅游费用共计7082元。2018年7月,杨继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元志受到记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辽源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陈东富、科员姚延功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问题。2017年5月,陈东富以单位公务曾使用过姚延功的私家车为由,将本人保管使用的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交给姚延功使用作为补偿,姚延功从该卡套取现金5000元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7月,陈东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姚延功受到记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辽源市市水政监察支队队长兼市水利局计划财务科负责人迟劼假借外出学习考察名义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9月,迟劼与单位同事张某以赴外地学习考察名义外出旅游,发生费用2万元。此后,迟劼多次请求单位报销该笔费用,但领导未予批准。2017年6月,迟劼擅自用单位加油卡套取现金2万元,用于核销旅游费用。2018年8月,迟劼受到记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吴国生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及吃请问题。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吴国生在承办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期间,违规接受申请执行人吃请,收受被申请执行人现金2000元以及酒、茶叶、大米等礼品。2018年4月,吴国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东辽县安恕镇毕家村村委会主任黄跃文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20日,黄跃文在安恕镇曲家村某饭店为其子举办升学宴,摆设酒席18桌,收受礼金1.62万元。其中,收受服务对象毕家村村民11人的礼金共计1200元。2017年12月,黄跃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通报指出,上述六起典型问题大部分发生在2017年以后,暴露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一些基层单位压力传导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不知止、不收敛,顶风违纪。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反躬自省,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通报强调,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带头遵规守纪守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释放强烈信号,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管出习惯,化风成俗。(辽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