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打好打赢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吉林省开展为期两年半的整治系列专项行动
吉林日报9月10日讯(记者 刘姗姗 通讯员 魏强):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系列专项行动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吉林省将开展为期两年半的整治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纵深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持常态化执法高压态势,打好打赢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此次系列专项行动从9月3日开始,一直持续到2020年底结束。采用集中专项检查和分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及重点企业、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河道管理情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情况、入河排污口管理情况、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情况、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情况、固废及危废管理情况、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情况十项内容。目标是规范工业集聚区和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行为,规范河道和入河排污口管理,严格落实畜禽禁养区管理规定,加快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规范污泥和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力争在短时间内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此次专项行动在检查过程中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现场检查时,配备现场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依法持证执法检查。发现违法问题,省级直接实施处罚,典型案件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处罚措施,严格落实曝光一批生态环境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环境违法行为、通报一批环保失信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企业“五个一批”要求。同时,倒查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辽河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是一项艰巨的长期性工作,在强化环境执法的同时,吉林省还启动了《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起草工作,对流域内四区四县实施了为期一年的区域限批。下一步将加快推进辽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通过精细化、精准化的综合环境管理措施,助力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赢取压倒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