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长春市轨道交通拟实行同网同价 起步价7公里2元
长春日报9月1日讯(记者 于吉):8月31日,长春市轨道交通实行同网同价听证会召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遵循公益性可持续性发展、合理比价、递远递减、统筹线网原则下,参照国内轨道交通城市票价水平,并结合长春市实际情况,长春市轨道交通拟实行同网同价。
票价将采用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地铁城市采用的里程分段计价方式。同网同价后具体票价如下:起步价为2元7公里,每增加1元,晋级里程为6、6、8、8、10公里,即0-7(含,以下类同)公里,票价2元;7-13公里,票价3元;13-19公里,票价4元;19-27公里,票价5元;27-35公里,票价6元;35公里以上每增加10公里,增加1元。
另外,每自然月内,乘客使用同一张轨道交通“一卡通”乘坐轨道交通支出累计未超过50元时,给予基本票价9.5折优惠;超过50元后,自下一次乘车时起,给予基本票价8.5折优惠;超过100元后,自下一次乘车时起,给予基本票价8折优惠;超过200元后,自下一次乘车时起,恢复基本票价9.5折优惠。消费累计金额月底清零,次月重新累计。
据介绍,长春市轨道交通站点分布不均匀,站间距长度不一致,以轨道交通1号线为例,平均站间距为1255米,但最小站间距只有580米,最大站间距则达到2106米。所以,按里程收费对乘客和企业都比较公平。
另外,同网同价可解决轻轨与地铁票价不统一导致乘客在轻轨与地铁间换乘需要重新出站、二次安检的问题,以及乘客在轻轨与地铁换乘时重复收取2元起步票价、增加乘客负担的问题,并可实现同一轨道交通线网内按最短里程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