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7月18日讯(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近日,长春市九台区纪委区监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这4起典型案例是:
上河湾镇福林村原村委会委员、出纳报账员塔常范侵吞低保、五保金问题。2002年至2017年,塔常范负责协助镇政府民政办办理低保、五保工作期间,截留低保救助金、基础养老金总计30302元;利用其代发放低保金和低保存折的职务之便,采取多领少付的手段,截留村民低保救助金、五保救助金总计55058元;采取隐瞒死亡低保、五保户信息,以及隐瞒家庭信息为其父母及他人办理低保、五保等手段,骗取低保救助金、五保救助金总计85676元。2018年4月,塔常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上河湾镇福林村原党支部书记塔桂学骗取低保问题。2010年9月至2016年8月,塔桂学伙同他人采取隐瞒家庭信息、开具虚假证明等手段为其父母二人办理低保,共骗取低保救助金12420元。2018年4月,塔桂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苇子沟街道办事处西地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春吉截留补贴款问题。2017年,张春吉在未经农户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截留9户农民的玉米价格补贴款34862.55元。张春吉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张春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城子街街道办事处王家岭村原党支部书记马庆华等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0年至2017年,城子街王家岭村原党支部书记马庆华,党支部书记于利东,原党支部委员、会计王占祥、赵君,城子街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原主任马景志,在为王家岭村村民办理低保及低保户管理工作中,未能认真履行审核及复核职责,致使13户村民违规办理、享受低保待遇。2017年5月,马庆华、于利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占祥、赵君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免去其会计职务;马景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