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毕成功):7月5日下午,通化市举办大力实施“五转”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48条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化市“五转”办公室主任、市工信局局长焦文民详细介绍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出台背景和具体内容。
新闻发布会现场。 通化市委宣传部 供图
力争经过三年努力使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5万户
据焦文民介绍,通化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通化市深入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检验和延续,通化市研究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五转”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分别为“创生个、个变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五大方面制定48条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坚持市场导向,以扩大市场主体总量和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为目标,鼓励创新创业,涵盖了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社保医保、并购重组、人才支撑、奖励激励等多个方面。
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通化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5万户,年均增长10.6%。小微企业达到3万户;“四上”企业达到1200户。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户。规范化股份有限公司达到200户;上市(挂牌)企业达到50户;每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数达到950户;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力争达到60%。
新闻发布会现场。 通化市委宣传部 供图
个人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据悉,通化市将放宽创业政策覆盖范围,在原规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基础上,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拓宽创业融资渠道,个人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实行全额贴息,贴息年限从2年提高到3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有1年以上正常经营行为,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的权利。
新闻发布会现场。 通化市委宣传部 供图
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通化市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公司,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经认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规定加计扣除;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其个人所得税参照个体工商户相关规定执行。
通化市将实施上市挂牌奖励制度,对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完成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股改后完成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实施上市公司引进补助,对境内外借壳上市(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纳税登记迁至通化市辖区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补助,两年内分别兑现800万元和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