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李鹏):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从2018年4月1日起,在吉林省范围内部署开展行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整治行动以来,吉林省行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9.1%,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3.2%,取得了显著成效。
吉林省各级交警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查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闯红灯、闯禁行、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商请工信、质检、工商等部门推动外卖、快递等企业限期逐步淘汰在用超标车辆;对摩托车违法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摩托车,摩托车辆未检验、未报废、闯红灯、闯禁行、逆向行驶、不带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吉林省查处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违法行为2.7万起,其中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5752起、无证驾驶3860起、摩托车逾期未年检1899起、摩托车未悬挂号牌1865起、摩托车驾驶人酒后驾车1653起、摩托车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327起。
吉林省各级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违法多发路段、路口整治,用足罚款、记分手段严管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等行为;同时,加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建设和应用,充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等设备进行抓拍取证,进一步压缩管控盲点,提升查处效能,扩大震慑作用。
吉林省各级交警部门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纠正行人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对带头违法和不听劝阻的行为人进行严格查处。2018年以来,吉林省设置不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50余套,增设行人过街设施27处。
吉林省各级交警部门采取各种宣传方式,教育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两微一端”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处罚措施的严厉性,警示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