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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网络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2018-05-08 17:13:32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消息(陈施):近日,吉林省文化厅联合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自5月中旬起,组织专门力量对吉林省互联网文化单位开展集中排查整治,以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表演等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和各类门户网站、视频网站、搜索网站、微博、微信、微视、微拍、微电影等“微领域”,QQ空间等为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网络文化内容和经营行为,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安全稳定的网络文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9月底。

  通知指出,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吉林省各地要高度重视吉林省网络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抓好推动落实;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地,落实审批制度改革,不得以总量和布局规划等为由停止行政审批受理,不得开展一刀切式全行业停业整顿,切实消除制约行业发展的政策限制和制度壁垒;对擅自从事网络文化活动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并责令及时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要审慎监管,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

  通知要求,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完善自审自查制度。吉林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与辖区内重点网站建立直接沟通机制,督促网站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完善各项网络文化内容自审自查制度;网络文化经营网站对拟上网运营的文化产品有关内容必须由专职自审人员进行事前审核,确保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性;在上线运营过程中,网络文化经营网站要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站(平台)运行的产品的有关内容和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并建立健全的监督举报系统,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举报受理;网络文化经营网站均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现本单位所提供的网络产品和用户言行含有违法违规内容时,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相关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立即向本单位注册地文化行政部门和吉林省文化厅报告;吉林省文化厅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快速处置机制责成相关网站采取删除封堵等有效措施,依法进行后续查处工作。

  通知强调,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查处网络违法行为。吉林省各级文化、公安和通信部门要加大检查频次,组织实施专项监测,并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排查整治;要加大网络案件查办力度,把握查办案件这个抓手不动摇,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要深挖彻查上级转办和从网络监测、市场清查、群众举报中获取网络文化案件的重要线索,协同做好证据取证锁定和行政司法衔接工作,凡具备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办,切实做好对经依法查处的网络文化单位的黑名单管理;要通过多载体、多方式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畅通举报通道;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群众举报;要着力查处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案件,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严惩曝光,形成震慑,有力维护吉林省网络文化市场的健康秩序;加强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在开展网络巡查和执法办案过程中,要根据网络文化经营活动跨越地域限制,存在隐蔽性强、执法取证难度大等特点,加强信息通报和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对于巡查整治中发现的重要线索和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会商后开展集中执法。

  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吉林省文化厅将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各地开展调研督查,重点督促市县两级文化行政部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履行网络文化市场监管职责,加大巡查抽查和案件查处力度,确保网络文化市场安全稳定。督查组还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开展实地检查,重点对是否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等规定所涉的禁止内容进行检查,对存在不规范经营或违规经营行为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采取停止互联网接入、移交公安机关,直至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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