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李鹏):4月3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前开展分析研判工作,全力做好清明节交通管理工作,分析清明节假期天气情况、交通流量及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
提前分析研判 加强组织部署
经过吉林交警初步分析,2018年清明节道路交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和风险:
一是出行目的、车辆、路线会相对集中。从出行的目的看,主要是祭扫流、短途游集中叠加;从出行的车辆看,主要是私家车自驾出行增多,县市际的短途客运增多,部分城市中长途客运也将有所增多,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也是主要出行方式;从出行的道路看,高速公路以及城市周边、景区周边、墓地周边交通流量将会大幅增加,农村山区道路也会因为祭扫活动流量增加。
二是陵园墓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加大。节前墓区将陆续迎来祭扫高峰,而墓区多处于城郊、农村,道路等级低、条件差,面包车超员及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易发多发,交通事故发生概率增加。
三是旅游活动集中,旅游交通安全风险突出。清明节期间,吉林省天气以多云或晴朗为主,适宜出游,群众短途游玩将会增多,旅游景区及通往景区的道路车流量将明显上升,自驾交通安全风险加大,旅游包车超员、疲劳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违法行为突出。
四是高速公路交通流量激增,风险增多。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将实行免费通行政策,交通流量将大幅上升,进出城交通流量激增,容易发生严重交通拥堵,同时也增加了发生事故的概率。
五是清明节及前期事故预防特点明显。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3月31日至4月7日,吉林省共发生交通事故402起,死亡154人,受伤373人,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虽然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但县级以下公路事故比例大占事故总数25.4%,私家车事故所占比例较高,占总量的68.9%。
排查安全隐患 加强源头管理
一是加强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源头管理。各地将在清明节前组织民警深入客运、旅游企业,集中检查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安全技术状况,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景区、墓区周边道路隐患排查。各地将在清明节前,对景区、墓区周边道路,特别是山区道路开展一次集中排查,重点检查急弯、长下坡、高落差等危险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发现设施损坏、缺失的,要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换或修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指导督促景区、墓区管理部门增设临时车位、指示标志,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和停放。
严密巡逻管控 加强组织疏导
一是突出“四个区域”,科学部署勤务。各地将重点加强旅游景区、陵园墓区、城郊接合区和农村山区等“四个区域”道路的巡逻管控,特别是旅游景区和陵园墓区要制定勤务方案和疏导分流预案,做到“一点一方案”“一点一预案”,加强警力部署和交通指挥疏导,严厉打击逆行、乱停乱放、占用应急车道等易引发事故和拥堵的违法行为,规范通行秩序,维护交通安全。
二是严把“四个关口”,严查违法行为。各地将严把高速公路出入口、墓区景区出入口、山区公路要道口和出村到镇的主要关口等“四个关口”;公路要依托交警执法站和临时执勤点,严格对重点车辆进行检查登记,严查“三超一疲”、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违法行为;农村要发挥“两站两员”作用,组织执法小分队深入,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酒驾、货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城市要以夜间、商圈、饭店等重点时段和点段,集中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统一行动,加大“三驾”“两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加强科技应用,强化网上网下巡逻管控。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公路要启动全部交警执法站,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网上网下结合加强巡逻管控,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接入墓区、景区周边道路视频点位,扩大视频监控范围;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加大对违法嫌疑车辆的拦截处罚,精确打击重点违法,提升现场查处率。
广泛预警提示 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各地将根据分析研判结果,提前向社会公布节假日期间本地易拥堵路段和风险路段,引导提示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路线,提示安全文明驾驶。
二是加大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改革措施的宣传力度。各地将加大“吉林交警APP”的宣传力度,提示、引导群众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及时拍照撤离现场,利用APP进行远端定责,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拥堵或引发二次事故。
三是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引导。各地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短信、“双微”、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辖区交通路况,公布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信息及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同时,依托道路沿线显示屏电子信息,提示前方拥堵路段和最佳绕行路线,实施远端精细化交通诱导,引导车辆自主避开堵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