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陈施):3月29日,国际在线吉林频道从长春市工商局获悉,截至目前已有159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此类失信企业将在银行贷款、市场准入、评选劳动模范授予相关荣誉等多个领域受限。
据了解,2017年下半年,长春市工商局与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等32个单位联合签署了《长春市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整合了三大类41项具体措施。同时,《备忘录》注重务实性和可操作性,规定了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具体流程。
监管方式主要体现在信息互通、协同监管、各司其职。比如工商部门接收到法院传递的“老赖”信息,在申请办理执照时不予受理,其他部门在发现某企业有失信记录或其他受处罚信息在申请政府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业务时,给予一票否决。
自《备忘录》印发执行以来,长春市工商局已收集整理了20余类50余件受限案例,多次组织召开企业代表参加的信用监管会议,找来受限企业,并邀请银行等部门进行信用约束讲解。目前,已有800多家企业主动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修复失信记录。
另外,长春市工商局研发了部门间信息推送软件,将实现部门间信息传递的自动化、规范化,实时接收各部门传递来的失信信息,并在各自业务系统内完成联合惩戒。联合惩戒是信用监管的有效手段,对企业可以起到切实的提醒、警示等作用,实现企业由不敢失信到不愿失信,再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最终目标,使其收获更多的信用红利,自觉诚信,守法经营,打造长春企业的信用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