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一、申请条件
需要进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省直参保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1.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现参保地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出具《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二)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1.现参保地出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2.原参保地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省直医保经办服务大厅(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
五、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方式
0431-8869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