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在职转退休变更登记业务
一、申请条件
省医保参保的在职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所需材料
1.《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职转退休变更登记表》(省医保局网站www.jlyb.gov.cn下载, 一式两份, 加盖单位公章);
2.退休手续
(1)省直机关单位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前退休审批表或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退休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2)中央直属单位提供:干部退休审批表或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单位提供:基本养老金核定表及退休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3.若对工龄有异议需提供退休人员档案。
三、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省直医保经办服务大厅(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
五、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方式
0431-88690557
七、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在未核定次月征缴通知单之前可办理人员在职转退休变更业务,托收单位应在每月18日前办理人员在职转退休变更业务。
2.需要补缴请收到补缴通知单的两天之内缴费,在确认到账之后请及时到医保局窗口办理人员在职转退休变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