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2月份长春CPI同比上涨2.1%
中国吉林网3月15日讯(吉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过去一个月,长春CPI表现如何?
3月15日,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调查结果显示,受春节“错月”、医疗保健等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影响,2月份长春市CPI总水平同比上涨2.1%,涨幅较上月扩大1.3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9%,累计上涨1.4%。
具体来看当月CPI变动呈现以下特点:从同比看,八大类商品价格均呈上涨趋势。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食品烟酒、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衣着、其他用品和服务、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上涨8.9%、3.0%、1.8%、1.5%、1.1%、0.8%、0.6%和0.1%。
从环比看,八大类商品价格呈“七升一降”格局。其中,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和服务、交通和通信、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2.6%、0.4%、0.4%、0.3%、0.2%、0.2%和0.1%;衣着价格下降0.4%。
值得一提的是,受春节假期影响,租车需求增加,其他交通费价格环比上涨43.3%。同样受春节需求增加影响,鲜菜、淡水鱼、虾蟹类、鲜瓜果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8.1%、16.8%、9.4%和5.4%。
另外,因春节人工短缺、需求增加等因素影响,洗浴、家政、车辆修理与保养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0.9%、8.7%和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