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纳入2018年立法计划
中国吉林网2月11日讯(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近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印发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
其中,《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吉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列入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本部门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和审查把关作用,努力提高法规草案和规章送审稿质量。凡是列入计划完成的项目,起草单位要确定主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落实具体工作机构和人员,未按时完成的,要向省政府主管领导做出说明。列入调研论证部分的立法项目,是立法基础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起草单位要组织力量做好起草、调研、论证等前期工作,为立法项目的顺利推进做好充分准备。有意见分歧的立法项目,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争取达成一致。对不符合要求、不成熟的送审稿,由吉林省政府法制办退回起草部门重新研究。对未列入本计划中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