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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方面98件实事 长春晒2018幸福账单

2018-02-12 08:58:53  |  来源:长春晚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我市下发《2018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 98件民生实事 让我们的幸福感满满的

  长春晚报2月12日讯(记者 孙娇杨 陈思秀):一座城市幸不幸福,生活在这里的老百姓说了算。长春市已连续10年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这是对长春市建设幸福长春行动的肯定,更与长春市十多年来持之以恒改善民生密不可分。在新春到来之际,《2018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于11日正式下发,再度开启了与长春市城乡居民的“幸福之约”。2018年《行动计划》共有10大方面98件实事。这98件实事将会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让我们一起见证。

  脱贫攻坚

  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

  中职每生每年给予7200元助学补贴

  2018年的《行动计划》中,农村贫困人口、低保人群、残疾人群体、老年群体、贫困学生,依旧是长春市重点关注、帮扶的对象。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行动计划》指出要建设扶贫农村公路300公里,农村公路通屯率达到82.7%。同时,在乡镇、村屯设立巡河员、护林员、保洁员,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按每村3万元标准,为40个贫困村补助服装、器材等文化活动经费。为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每户最高5万元的扶贫小额信贷。学生是祖国的未来,《行动计划》要求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按照学前义务教育段、高中、大学(含大专、高职)、中职分别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4000元、6000元、7200元助学补贴。

  45周岁以上贫困人口每人100元/年养老补贴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全覆盖 残疾人、老人群体也是《行动计划》重点关注的对象。2018年,《行动计划》要求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就业年龄段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料补贴,机构托养的每人每月提供不高于1000元的托养补贴,居家照料的每人每月发放125元照料补贴。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为45周岁(含)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全覆盖。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为146个贫困村建档立卡的失能、失智、孤寡、80周岁(含)以上高龄等特殊困难老人,购买“两访、三查、四助”邻里互助居家养老服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建立健康档案、100%进行慢病管理、100%实施一人一策、100%配备家庭医生,每年至少入户巡诊两次。

  社会保障

  百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提高到每人600元/月 为3~15周岁脑瘫儿童免费适配标准型矫形器 关爱老年人,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关爱儿童,帮助残障儿童康复。2018年《行动计划》将城区80~89周岁低收入家庭老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90~99周岁老人高龄津贴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400元,百岁以上老人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600元。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为60周岁(含)以上重度失能失智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困难家庭空巢老人以及其他家庭80周岁(含)以上空巢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启动建设3个托老中心、2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养老床位3000张。为3~15周岁有需求的脑瘫儿童免费适配标准型矫形器;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肢体残疾人居家康复免费服务频次,由原来的3个月24次提高到36次。

  提高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补贴

  低保对象住院分段救助比例调整为50%、60%、70% 让每个人都看得起病,让每个人都生活得幸福,长春市将提高城区特困人员待遇水平,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档制定,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0%、25%和40%。城区(不含九台区、双阳区)、开发区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住院分段救助比例由30%、50%、70%调整为50%、60%、70%;重点救助对象大病门诊单次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400元以上部分,救助比例由30%提高到70%。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为城区、开发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高城区、开发区“三无一靠”(无法就业、无法组建家庭、无低保,依靠父母及家庭成员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城镇户口的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500元、农业户口的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300元。城区、开发区持有残疾证的贫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服药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住院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免除城区居民基本殡葬费用 包括普通殡仪专用车遗体运输费等约995元 《行动计划》还加大对养老保险缴费困难群体的助保力度,对接近法定退休年龄的缴费困难人员给予低息贷款助保,利率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10%。同时,取消城镇居民、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故中断缴费按政策补缴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等待期,从补足欠费(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个人需补足财政补贴部分)次日起恢复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城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及时一次性补足实际累计缴费年限费用的,可延续3年时间补足有关费用。城镇职工和居民参保人员因急危重症经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抢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待遇支付。免除城区居民基本殡葬费用,包括普通殡仪专用车遗体运输费160元、三天内普通冰柜遗体存放费270元、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220元、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一个价值100元以内的纸棺、一年骨灰寄存费45元。九台区、双阳区以当地物价部门定价为准。

  教育卫生

  启动6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免费开展产前出生缺陷筛查

  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仍是2018年教育方面的重点任务。《行动计划》要求长春市2018年新增普惠性幼儿园18所,增加普惠性学位3000个。启动6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更换课桌椅6.5万套,使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桌椅全部实现单人单桌可升降标准。为55所城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不含九台区、双阳区农村幼儿园),每园聘请一名有资质的保安员、配备一套防卫器械、安装一套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的一键报警装置。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依托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建立10个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在25个普通中小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提供专业服务。启动市少年宫异地新建工程;市儿童医院新建医疗综合楼投入使用;启动市妇产医院异地搬迁工程;免费开展产前出生缺陷筛查;开展0~3岁婴幼儿发育障碍免费筛查试点。

  文体惠民

  市方志馆、雕塑博物馆建成免费开放

  启动一汽“红旗小镇”建设

  随着物质生活需要逐步得到满足,人们更加注重精神生活需要的满足,文化消费在生活消费中的比重越来越大。2018年,长春市将开展文化艺术进店堂活动200场、戏曲进学校活动100次(课时)、公益或低票价市民进剧场活动10万人次,演出进基层活动200场,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活动培训群众50万人次。启动市图书馆少儿部扩建工程和评剧院还建工程;市博物馆开馆,建成市方志馆、雕塑博物馆并免费开放。开展“百万学子上冰雪”活动,打造50所特色学校,建立5个青少年校外冰雪活动基地、2个冬令营基地,学生参与率80%以上。积极开展校园足球项目,新增市级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30所、省级特色学校20所、国家级特色学校10所,学生参与率80%以上。启动一汽“红旗小镇”建设,把红旗长春制造基地打造成集“智慧城市与交通”“智能制造和汽车”“品质生活与优美生态”于一体的绿色智能小镇。

  公共交通

  新建、续建10座公交首末站

  地铁二号线,轻轨北湖线一期载客运营

  地铁二号线,轻轨北湖线一期,都将在2018年实现载客运营。长春站综合换乘中心也将投入使用,地铁2号线东、西延长线正式开工建设。长春龙嘉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2018年也将投入使用。2018年长春市将新建、续建10座公交首末站;增加公交车专用道设置里程,总里程达到200公里、设置率达到10%。更新公交车400台;调整公交线路10条,调整部分公交线路首末班车时间,延长运营时间,方便群众出行。新建交通诱导屏50块,根据实时路况为群众提供出行诱导及宣传警示信息。

  新建、续建20座立体停车场

  续建北方市场、吉大三院等人行天桥

  随着机动车的不断增多,停车位越来越显紧张。2018年,长春市将新建、续建20座立体停车场。继续实施“两横三纵”城市快速路完善工程,东部快速路彩宇大街段年内建设完成,生态广场至卫星路方向四环路东西方向实现主线通车;续建北部快速路花莲路段和东荣大路段。开工建设长伊公路、经济圈环线高速九台至双阳线。打通芳草街、南部新城丙二十八路、宽城区丙二十路等一批断头路、卡脖路。续建北方市场、恒大名都、吉大三院等一批人行天桥。

  乡村振兴

  创建省级美丽乡村20个

  解决6.5万农村居民集中供水问题

  2018年长春市将建设新农村省级重点村63个,创建省级美丽乡村20个;打造美丽庭院7000个以上、干净人家20000户以上。推进农村危房、农村户厕改造工程,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6.5万农村居民集中供水问题。推广“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打造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新建农村文化小广场100个,城区、开发区农村文化小广场覆盖率达到73%,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生态环境

  建成水文化生态园、清水音公园等对外开放

  新建商圈精品绿色微景观10个

  留住绿水蓝天,2018年长春市将淘汰全市20吨以下燃煤锅炉1900台,实现市区内20吨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加大秸秆还田利用力度,完成秸秆全量还田250万亩,减少焚烧秸秆对环境的影响。续建伊通河北北段,启动南南段、农安段、德惠段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中段收尾工程。开工建设第六净水厂。加强伊通河、饮马河流域畜禽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709%以上,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减少畜禽粪便污染。新建商圈精品绿色微景观10个;新增绿地100公顷;在机场路迎宾大道沿线栽植草坪、绿篱、时令花卉和地被植物,提升景观品质。水文化生态园、清水音公园、福园、北海公园二期山水湾公园建成并对市民开放。建设伊通河便民步道与沿岸小区连接路径10条;建设伊通河东岸东荣桥和永宁桥之间的篮球场、门球场及足球场,完善游园功能。

  城市管理

  升级改造公厕消灭旱厕

  为背街小巷、弃管小区等安装照明设施

  2018年,长春市将集中整治铁路及绕城高速沿线市容环境卫生,清理区域内的垃圾、拆除违章建筑、整治废品收购站、更新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绿化覆盖裸露地面。改造长吉南线、长农等城市出入口,拆除违法建筑物、增加沿路两侧绿化面积等。启动实施“厕所革命”,对城区现有公厕进行升级改造,消灭旱厕,新建水冲式厕所,增加商家对外开放自有公厕。治理城市道路严重积水点5处;对四环路以内具备安装条件的背街小巷、弃管小区及无灯街路进行功能性照明安装。改造夹馅棚户区2500户、连片棚户区7500户,基本完成三环内夹馅棚户区和零散D级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未登记房屋确权1000万平方米。新建、改造供热管网200公里、燃气管网150公里供水管网50公里。

  公共安全

  开展“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整治

  在城区304个路口加密补点建设电子警察系统

  食品安全、人生安全,都是民生关注的热点。长春市2018年将加大粮油抽检力度,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推广无抗养殖技术,建立无抗养殖基地20个以上,设立无抗肉超市,提供无抗畜产品。对全市“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建立电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逐步解决“三无”及老旧电梯的安全隐患。实施“雪亮工程”,在城区304个路口加密补点建设电子警察系统,安装视频监控抓拍摄像机1464台、抓拍球机2294台、激光摄像机10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便民服务

  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至8个工作日以内

  打造“一门式、一张网”政务服务升级版,让百姓办事更方便,2018年,长春市将全面构建“审批不见面、服务无差别、办事不求人”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优化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办事APP功能,全面推行网上办事,30%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力争全程网上办,其余事项办理只需到实体办事大厅一次,做到最多跑一次。同时,编制出台惠民政策清单,让群众清晰地掌握所享受的惠民政策,创新惠民政策申请方式,由一次申请一项政策变成一次可申请多项政策,逐步实现关联办理、集成服务。将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由原来30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以内,查封、解封等登记类型随到随办、立等可取。为出境治疗的患者、行动不便的老人、1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各行业技术人才、民营企业家等单位或个人提供出境证件办理上门服务。

  老年人优惠乘车卡扩大至郊县和快轨

  在长春站等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

  为车辆较多企业提供车辆注册、转移登记现场查验等上门服务;增设车驾管服务网点,在条件允许的新建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服务站,缩短服务半径。为低保户、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和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快速通道”,实行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优先接待、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优先回访的“一免七优先”政策。将城区(不含九台区、双阳区)残疾人、65周岁(含)以上老年人优惠乘车卡使用范围由1元公交线路扩大至郊线和快速轨道交通。在地铁站、长春站、客运站、机场、体育馆等大型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城市“千米社区”比例达到85%,农村90%以上社区服务用房面积达到200平方米,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稳定就业

  多措并举 推进居民高质量稳定就业

  就业向来是百姓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因为它关系到个人生存与尊严,关系到生活质量与利益。2018年行动方案中表明,全年开发就业岗位12万个,实现城镇居民新增就业1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以内;积极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年内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次。同时,鼓励发展家政、养老、护理和手工制作等特色产业,吸纳更多中低收入劳动者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投入600万元,在县(市)、双阳区、九台区职教中心设立“扶贫超市”,对贫困村适龄劳动力及建档立卡贫穷家庭适龄劳动力免费培训。启动“长春市技师学院”建设,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应届、历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免学费技工教育。

  创业增收

  投入经费 推动城乡居民创业增收

  对于创业者来说,资金不足是创业路上最大的问题之一,行动方案为创业者搭建广阔平台,提供创业资金,对企业来说无意识雪中送炭。行动方案中计划投入280万元,重点建设20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店,打造精品农产品品牌;依托稻渔增收工程,投入460万元,实施稻田养蟹项目;投入科技经费300万,推进科技扶贫示范点建设,建设30个科技扶贫示范点;投入科技经费300万元,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10个左右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领办或创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引导社会投资1000万元,重点支持在国家、省、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和各孵化园区、众创空间在孵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建立中小企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100户以上。同时,为城乡劳动者和安置就业达到规定条件的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者贷款单笔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高校毕业生单笔额度可放宽至30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对综合能力优秀的企业,额度可适当放宽至500万元。

  人才增收

  完善竞争机制 促进各类人才增收

  尊重人才、培养人才、善用人才,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增强人才的归属感、获得感、成就感和幸福感,让才有所用,用其所长,方能引进和留住各类人才,更好地服务长春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行动方案围绕人才,指定了一些列举措。实行高校毕业生在长就业安家补助,对企业引进且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分别给予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8万元。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2万元奖励;对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吉林省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对获得吉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500元奖励。开展长春技能大奖、长春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对获得长春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对获得长春技术能手称号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对特别优秀的高技能人才授予“长春工匠”荣誉称号;对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2000元、3000元奖励。为长春市市区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和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人才公寓,解决5000名人才的住房需求,租金个人承担70%。分别给予企业培养的长春市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资助。

  非工资性收入增加

  允许城镇居民用自有房屋登记开展经营活动

  除法律法规对经营场所有特殊规定的行业外,城镇居民利用住宅进行创业创新经营,5年内免收土地租金。鼓励乡村居民改造自有房屋、发展庭院经济,加快精品民宿、农耕体验、果蔬采摘、康体养生、民俗节庆等特色乡村旅游产品项目开发持续开展全域旅游示范村(镇)创建工作,重点打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0个。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因地制宜地建设特色民俗房屋、农家乐、大棚、种养殖基地等基础设施,将资产以股份的形式分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有技术、有能力的经营者投资经营,贫困户以产权入股并参与分红,实现增收脱贫。

  提高社会保障

  贫困线标准由3400元提高至3600元

  行动方案指出,将贫困线标准由3400元提高至3600元,同时,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256元提高至1500元。投入2300万元,在“两节”期间为城区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家庭按每人(户)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扩大医保患者“大病低自付”范围。将角膜移植术(人工角膜)纳入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低自付”病种范围。对于职工医保参保患者,异地就医支付比例提高到与在长春市就医支付比例相同的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居民医保参保患者,新增长期异地居住就医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在异地居住的离休人员享受与在长离休老干部相同的体检待遇,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伤残津贴、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最低增长幅度在3%以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最低增长幅度在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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