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姜彦艳):2月1日,国际在线吉林频道从吉林省民政厅获悉,吉林省民政厅多举措帮扶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截至1月30日,已发放冬春生活救助款物共计8702.81万元。
2017年,吉林省多灾频发、重灾连发,特别是洪涝、地震灾害尤为严重。为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在冬春期间得到有效救助,吉林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各地救助工作开展和资金发放情况。截至1月30日,全省各地已向47.25万受灾困难群众开展了冬春生活救助,发放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款物共计8702.81万元,目前救助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
针对城乡困难群众,吉林省全面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吉林省城市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484元,比2016年提高8.8%;农村平均保障标准达到年人均3734元,比2016年提高9.4%,有43个市、县(市、区)低保标准超过年人均3400元,占51个市、县(市、区)的84%;其余市、县的农村低保标准均不低于《关于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规定的当地最低指导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据了解,吉林省在元旦前提前预拨2018年中省级社会救助资金41.6亿元,确保各地落实政策,及时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据悉,针对吉林省内的5068名孤儿,吉林省民政厅也出台了新政。从2018年起,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月标准由原来的集中供养1000元、社会散居700元提高到1300元、900元。目前已下拨2018年孤儿基本生活费1781万元。
由于遭遇极寒天气,吉林省启动应急预案,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落到实处,把寒冬季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抓好。目前,吉林省52个救助管理机构共救助4400余人次,投入救助资金480余万元、发放御寒衣被1000余件、食品药品700余箱、出动车辆21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