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去年12月份 我市CPI上涨1.5%
长春日报1月18日讯 (记者 李秀薇):18日,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发布调查结果,2017年12月份,长春市CPI总水平环比上涨0.4%,同比上涨1.5%,涨幅较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
从同比看,八大类商品同比价格呈“六升一降一持平”格局。其中,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居住、交通和通信、其他用品和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分别上涨9.1%、2.2%、1.7%、1.3%、0.9%和0.4%;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0.4%;衣着价格同比持平。
从环比看,八大类商品环比价格呈“三升两降三持平”格局。
其中,食品烟酒、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0%、0.6%、0.3%;衣着、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3%和0.2%;医疗保健、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环比持平。
受寒冷天气及汽油、柴油涨价影响,运费价格上涨,导致鲜菜、鲜瓜果价格环比分别上涨5.0%和5.6%。
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环比上涨8.5%。冬季天然气供应短缺,在必须保证生活用气的前提下导致车用天然气供应紧张,价格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