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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信托被罚没8746.64万元

2017-12-29 10:18:37  |  来源:证券日报  |  编辑:张琪   |  责编:刘征宇

  原题:证监会严查内幕交易 吉林信托被罚没8746.64万元

  证券日报12月29日讯(见习记者 闫晶滢 ):临近年底,信托业内愈加波澜起伏。在多家信托公司遭遇地方银监局开出的罚单之后,吉林信托却因涉内幕交易而招致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林信托因内幕交易吉林森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森工)股票、超比例持股未披露以及在限制期内交易的行为,其违法所得4373.32万元被没收,并处4373.32万元罚款。对时任吉林信托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据记者初步计算,这是信托业近10年来第一次遭受证监会处罚。吉林信托今年在吉林省政府的安排下进行重组,目前仍在推进中。

  前董事长涉内幕交易

  根据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吉林信托卷入的是一起国企领导间的内幕交易,内幕交易的股票则是吉林森工。

  吉林森工是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森工集团)旗下控股上市公司,早在1998年即已上市。公开信息显示,森工集团是我国首家大型国有控股森工企业,是中国四大森工集团之一,与吉林信托均为吉林省国有企业。

  而据证监会调查,吉林信托时任董事长高福波与森工集团董事长柏某新较为熟悉,两人在涉案账户交易“吉林森工”前后电话联系频繁。

  2015年4月1日,国家林业局开始禁伐天然林,吉林森工的人造板业务面临原材料枯竭,森工集团和吉林森工拟将林业相关业务从吉林森工置出。2015年6-7月份,《人造板产业整合重组方案》修改完善。7月31日,吉林森工的人造板业务实质已并入人造板集团进行管理。

  2015年8月10日,“吉林森工”因重大事项停牌。8月24日吉林森工公告重大资产重组,12月7日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证监会认为,吉林森工以人造板业务等向森工集团的人造板集团出资、参股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2015年6月底形成,公开于2015年12月7日。柏某新担任吉林森工和森工集团的董事长,全面负责人造板业务整合事宜,是内幕信息知情人。

  通过信托计划,吉林信托在2015年7月份至12月份期间分别任吉林九圣和长春恒信的大股东或主要合伙人,并通过两公司证券账户进行吉林森工股票交易。据证监会调查显示,涉案账户在内幕信息形成后、公开前累计买入“吉林森工”2223.08万股,成交金额2.79亿元;于内幕信息公开后卖出全部“吉林森工”,交易盈利4373.32万元。

  证监会表示,内幕信息形成后,高福波与柏某新存在联络,此后吉林九圣、长春恒信陆续开立证券账户和三方存管银行账户,两账户均于开立次日即收到资金,并于收到资金当天委托吉林信托代理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涉案账户的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买入、卖出“吉林森工”的时间与高福波同柏某新联络的时间基本一致,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另外,2015年8月3日,“吉林九圣”和“长春恒信”两账户累计买入吉林森工已发行股份5%时,吉林信托没有在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前停止买入,而是超比例买入325.64万股,成交金额4102.48万元。

  基于上述情况,证监会认为吉林信托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且存在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及在限制期内交易的行为。对吉林信托的违法行为,时任吉林信托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高福波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证监会决定没收吉林信托违法所得4373.32万元,并处以4373.32万元罚款;对高福波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后,《证券日报》记者试图联系吉林信托了解情况,但由于相关领导外出未归,截至发稿,记者未能获得有效回复意见。

  吉林信托重组尚待推进

  据某资管人士指出,从处罚金额来看,此次证监会对吉林信托及相关当事人的处罚算是较重。监管部门对于高福波处以警告及20万元的罚款,处于《证券法》相关条款规定的罚款数额的上游水平。

  事实上,据《证券日报》记者观察,信托公司已多年未遭遇来自证监会的直接处罚。上一次信托公司被直接处罚是在2007年8月份。

  时隔十年,吉林信托此次受罚给业内其他公司敲响了警钟。某信托观察人士则表示,涉及内幕交易系个别信托公司自身的行为,随着信托公司固有业务的扩展以及资产配置的多元化,需要注重合规和风险防控。

  公开信息显示,吉林信托前身为吉林省经济开发公司,成立于1985年,2009年2月份经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吉林信托注册资本金为15.96亿元,在业内处于中下游水平。2017年上半年,吉林信托实现营业收入2.86亿元,净利润1.98亿元,分别位列第50名和47名。

  从股东结构来说,吉林信托控股股东为吉林省财政厅,其代表吉林省政府持股97.496%,其余四名股东为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股0.626%。基于此,吉林信托的董事长委任多来自于吉林省财政厅的任命。

  今年年中,吉林省纪委通报,吉林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伟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此前,李伟曾担任过长春市委常委、长春市政府副市长、白山市委书记等职务,于2015年9月份接任吉林信托董事长。而此次与吉林信托共同参与内幕交易的高福波则是吉林信托第二任董事长,2015年10月份,吉林省政府决定免去高福波的董事长职务,并指定李伟为吉林信托董事长。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在李伟接受组织审查之后,目前吉林信托尚未接到新的董事长任命,而是由公司总经理邰戈主持工作,邰戈自2009年12月份至去年9月份任吉林银行副行长,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后调至吉林信托。

  早在2010年,时任吉林省省委书记王儒林曾指出,要推进信托创新,支持吉林信托公司加快改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今年年中,吉林省政府也曾公开报道中表示,“在多方接触战略投资者的基础上,初步研究形成了吉林信托重组方案草案”。不过,《证券日报》记者就此向吉林信托内部人士求证,该人士表示引进战略投资者尚待省内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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