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消息:12月27日,吉林省民政厅会同吉林省财政厅下拨2017-2018年度中央冬春救灾资金1.12亿元,用于帮助各地灾区统筹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妥善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2017年,吉林省多灾频发、重灾连发,特别是洪涝、地震灾害尤为严重,共造成385万人受灾,4万多户房屋倒塌损坏,49万人(次)被紧急转移安置。面对历史罕见的特大洪灾,在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指导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应对,受灾群众应急期和过渡安置期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
为加快灾区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吉林省政府下拨4.1亿元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资金,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吉林省2017年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采取政府统建、群众自建、购买置换等办法统筹推进倒损房屋恢复重建。
吉林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受灾群众过冬生活安排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科学制订救助方案,明确救助项目和标准,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的困难。要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及时足额将各级安排的冬春救灾资金发放到位。特别要关注交通不便、边远和偏僻地区受灾群众的救助,对冬春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制度解困。(供稿 吉林省民政厅 编辑 姜彦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