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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

2018-07-05 08:41:18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吉林日报7月5日讯(记者 张伟国 代黎黎):自2016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延边州将切实改善民生、提升全州百姓幸福指数,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打造城市名片、提升延边知名度和美誉度贯穿于食品安全工作全过程,努力走出一条边疆少数民族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特色创建之路。

  党政同责,高位推动成效显。延边州将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列为食品安全“天字号”工程,是全州唯一一项既“一票否决”又有“降档”,同时还赋有考核分值的考核项目。延边州组建以州长为组长,分管副州长为副组长,各县市政府及农委、水利、畜牧、公安等27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州形成了党委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格局。

  为夯实创建工作基础,延边州确立了“立标杆、树榜样、做示范”的工作思路,通过规划引导、责任落实、考核评价等手段,以争取全州8个县市全域评选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市)”作为先期目标,在全州评出8条食品安全示范街、100户食品安全示范企业、150家诚信企业,全州4673家餐饮企业达到阳光厨房标准。2017年10月,全州8个县市均被评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市)”,成为全省唯一一个全域性通过验收评审的省级示范地区。

  共建共享,各方力量同努力。延边州始终把“共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共享延边和谐幸福生活”这一主题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

  延边州出台《州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农委、畜牧局、食药监局联合出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延边州政府连续4年,每年设立200万元食品药品举报专项资金,形成了全民参与监管的良好局面;延边州面向全国征集创城LOGO和宣传语,聘请国家级朝鲜族民俗画家创作出21幅食品安全主题画作,并在旅游沿线、学校、商场、机场、公交车等公共场所设立富有民族特色的宣传牌。此外,全州8个县市还同步开展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在州内主流媒体开设“创国家食品安全城”专栏等。如今,“长白山下我的家,食品安全靠大家”的创建口号已经成为全州百姓的“口头禅”。

  创建为民,提升百姓幸福感。延边州坚持把创建要求与群众期待统一起来,把创建工作与延边实际结合起来,真正使创建工作成为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坚持问需于民。延边州每年举办社会调查活动,了解群众关注的重点区域、场所等,以及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问需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整治重点;加强监管整治。统筹各类监管资源,把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现场检查和稽查办案有机衔接起来,打好整治“组合拳”,两年来,通过近30项专项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突出监督抽验。延边州共支出抽检经费800余万元,对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等共计24大类,完成食品抽检7000余批次。延边州还强化“快检筛查”,对农贸市场、餐饮、超市等点位进行快速检测,共完成20000余批次检验量。

  全面监管,共筑安全防线。延边州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的意见》,确保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可追溯;强化“事前”规范,做到进口食品经营者100%证照齐全,100%建立索票索证和进货台账制度,督导经营者粘贴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开展“事中”整治,重点检查进口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严禁购进销售无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合格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深化教育培训,分层次、分类别对各类从事进口食品经营的批发户、销售商开展《食品安全法》及进口食品有关管理规定培训;延边州还创新开展“智能监管”。在30户食品生产企业中开展“互联网+食品阳光生产”行动,开发应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了“时时查看、零距离监管”,让食品生产各个环节都透明起来,保障食品生产规范有序、监督管理依法有据、消费者心中有数;延边州开发搭建食品加工小作坊“二维码”追溯平台,实现小作坊全过程监管、全过程监控和全面可追溯的“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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