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黑土

长春 江城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热线:0431-81126178
邮箱:jilin@cri.cn

吉林省治理涉企乱收费 助力经济稳运行

2019-08-28 09:54:13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杜伟   |  责编:刘征宇

  原题:治理涉企乱收费 助力经济稳运行——省市场监管厅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纪实

  吉林日报8月28日讯(记者 徐慕旗):对于市场主体来说,降费政策的意义既体现在涉企收费金额的降低上,也体现在一份透明、合理的收费清单上。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吉林省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违规收费查处整治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

  本轮减税降费政策惠企力度大,将对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目前,一些针对企业的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重点领域乱收费、涉企违规收费、中介服务乱收费三个方面,如借助审批、检验、评审,强制企业接受中介服务;违规转嫁抵押物评估费用,与贷款捆绑强制收取服务费等行为,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了企业发展。

  推动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平稳落地,是政治任务,也是硬任务。吉林省厅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出台实施方案,明确10个行业和50项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中介机构乱收费;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多收费;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商业银行向企业转嫁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无实质内容的服务并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确保专项检查有的放矢、收到实效,该厅对吉林省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督促指导问题单位进行整改,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为了在政策落实上形成合力,该厅会同发改、民政、财政、软环境等部门出台了《吉林省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暂行规定》,明确了部门分工、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工作程序等内容。

  一支精干的执法队伍是政策落地落实的重要保障。为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该厅举办了吉林省系统价格监管业务培训班,对涉企收费检查重点内容进行培训讲解。吉林省200名价格检查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组织召开推进减税降费工作提醒告诫会,13个省直部门及23家下属单位参会。介绍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政策依据,通报了近年来查处的典型乱收费问题,提醒各主管部门切实担负起对下属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管责任。

  近期,该厅开展了推进减税降费工作情况调研,深入长春、通化、延边、梅河口等地区,帮助指导基层解决在推进减税降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走访当地企业,了解企业费用负担情况,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为下一步减税降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真抓实干 成效初显

  今年4月,该厅组织开展了口岸收费清理工作,对吉林省10个公路口岸、2个航空口岸、3个铁路口岸、1个国际合作示范区通关服务中心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7月底,又联合吉林省发改、财政、商务、长春海关等部门开展重点口岸收费检查,规范了口岸收费行为,促进了口岸服务质量提升,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此外,成立4个工作组,分赴长春、四平、松原、延边地区,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涉企收费行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将问题查深、查透。

  目前,该厅已阶段性地完成了政府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的中介服务收费和商业银行收费的检查工作,发现了一批涉企乱收费问题。截至8月8日,吉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检查收费单位466个。通过开展检查,有力规范了涉企收费,降低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在调研过程中,企业普遍反映,减税降费和治理涉企乱收费切实减轻了企业的价费负担,企业可以把更多资金用在创新和提升产品质量上,其活力明显增强。”省市场监管厅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加大力度 严格治理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7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拿出实招,进一步解决违规涉企收费问题。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厅将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减税降费成效,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据悉,下一步该厅将持续推进涉企收费检查,完成好10个行业和50项重点内容的检查任务,督促问题单位整改,对乱收费典型案例予以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同时,加强沟通配合,按照《吉林省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暂行规定》,与相关部门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案件查办等方面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治理涉企乱收费行为。此外,还将会同发改、财政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加快建设速度,让收费公开透明,让乱收费无处藏身。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