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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推动5G建设

2018-08-23 09:43:24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葛宁远

  原题:关于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吉林日报8月23日讯: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以下简称“5G”)是全面构筑“万物互联”的基础设施,加强部署5G网络,加快普及5G应用,对吉林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网络强省具有深远意义。为抢抓5G发展机遇,拓展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新空间,培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2018年至2019年,结合省内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以及数字吉林建设需求,适时开展5G网络区域和行业试点,满足特定领域、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局部覆盖,完成3至5个区域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到2020年,初步建成覆盖市(州)、县(市区)以及重点乡镇5G网络规模组网,满足5G网络商用服务要求,5G网络设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5G网络应用成为提升吉林省经济发展效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在加速吉林省经济转型发展、培育新市场和产业新增长点、实现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增长中发挥关键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

  推动制定5G通信网络发展规划,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中补充完善5G通信相关内容,统筹5G通信网络布局,兼顾5G通信网络与4G通信网络协调发展。完善城乡规划,将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实现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有效衔接,实现“多规合一”,确保5G铁塔、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符合城乡、土地等规划要求。

  (二)推进共建共享。

  推动同步建设,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与通信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同时施工与验收。提供建设保障,大型公共场所和建(构)筑物的开发者、所有者和管理者为5G通信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利用路灯杆、公安监控杆、交通信号杆、交通指示牌、公交站台、广告牌等公共设施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用于附挂设置微型5G通信基站。

  (三)开放公共资源。

  开放公共资源,无偿开放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文化体育科技类场馆等公共机构的建筑物及所属用地,以及政府投资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公路、铁路、桥梁、体育、社区服务、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各类建设项目,为5G通信基站、通信机房及配套通信设施建设提供场所和便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新建小区在建设时应提前考虑5G通信基站及附属设施建设场所,已建成小区,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有关管理部门要帮助协调做好5G通信基站的选址和建设进场等问题。

  (四)加快网络建设。

  加快窄带物联网(NB-IoT)、5G网络部署,特别是重点区域的密集和深度覆盖,实现远程抄表、工业设备互联、智能停车、智慧农业等多种行业广泛应用,满足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联网需求。开展5G网络试点,督促基础电信企业与总部沟通协调,争取区域试点,为吉林省车联网等相关重点区域提供5G网络支撑。

  (五)推动试点应用。

  开展车联网区域试点,结合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北方)示范区、体验区及产业基地,逐步部署5G网络区域覆盖试点,满足自动驾驶、智慧出行等需求。开展轨道交通研发制造区域试点,为轨道客车无人驾驶、在途检测、智能运维等关键技术研发,提供5G网络支撑。开展能源领域应用,满足能源生产数据传输、清洁利用网络等需求,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绿色化发展。开展医疗行业5G应用,满足远程诊断、远程手术和远程医疗监控等低延时、高清画质、高可靠、高稳定运行要求。

  (六)强化网络基础设施保护。

  各地要将5G等各类无线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基础设施的保护,依法惩处危及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处野蛮施工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行为。电信运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措施。

  (七)构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整体布局、顶层设计和综合防控能力建设,基础信息网络与安全防护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行。5G网络建设单位要按照谁提供服务、谁保障安全,谁认证、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采用多种方式提升重要物理路由、网络节点、应用基础设施的可靠性和抗毁性,消除核心网络安全隐患,在重要区域部署高抗灾基站,建立高效、动态、自主、可控的宽带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宽带网络应急保障能力。

  三、营造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吉林省5G网络建设推进协调机制,协调解决5G规划、建设、应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推进各项工作。省直、驻省中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建立主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解决5G网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

  制定公共资源开放目录,各级政府负责制定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目录,每年向社会通告。深化“只跑一次”改革,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纳入政务大厅,优化审批程序,推行批量审批。坚决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过高赔偿费等不合理费用,保障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通畅、运行平稳。

  (三)建立督查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推进5G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相关管理部门落实规划衔接、公共资源依法开放、新建项目与通信设施同步建设、符合规划的基站选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严重影响5G网络建设的相关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5G通信网络建设的重要意义,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知识科普活动,普及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通信设施电磁辐射等方面的知识,消除群众误解,营造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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