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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调解工作会在长春召开

2018-06-15 13:55:03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李鹏):6月1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在长春联合召开吉林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家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吉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金波主持会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吉林省司法厅厅长张毅分别在会上讲话。

  打造“枢纽型”人民调解组织

  胡家福强调,要坚持把传统与科技、继承与创新有机结合,进一步筑牢维护吉林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要坚持人民立场,突出法治属性,强化创新驱动,找准新坐标、认清新使命,彰显新作为;要完善组织网络,巩固“传统型”人民调解组织,延伸“窗口型”人民调解组织,打造“枢纽型”人民调解组织,真正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调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要拓展工作领域,面向社会需求,依法规模发展,加强分类指导,逐步建立健全具有行业、专业特点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要强化联动对接,加强诉调联动、检调联动、警调联动、访调对接,加强诉调、检调、警调、访调对接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分类研究规范对接程序和工作流程,确保联动机制高效运转;要注重科技运用,依托网络平台提供调解服务,依托新媒体开展便民调解,依托大数据运用增强调解实效;要提升工作质效,注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方式创新,努力形成在全国有影响、具有吉林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人民调解工作品牌。

  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业务指导力度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吉林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要求吉林省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人民调解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对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大力弘扬“枫桥经验”,切实增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寇昉强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实行多措并举,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全面落实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机制,做好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共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大力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吉林省司法厅厅长张毅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吉林省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分析了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吉林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弘扬“枫桥经验”,着力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另外,司法厅要坚持积极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要强化信息化新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要在巩固发展和扎实做好传统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专门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在信访案件化解中展现新作为;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工作,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各项保障政策落实;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工作的衔接联动,大力宣传表彰人民调解先进典型,更好凝聚合力,营造更好氛围和条件,推动吉林省人民调解工作不断跃上新水平。

  吉林省人大内司委、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发改委、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妇联等省直相关部门领导,吉林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各市(州)综治办主任、司法局局长,长白山司法局局长,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代表,吉林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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