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黑土

长春 江城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热线:0431-81126178
邮箱:jilin@cri.cn

吉林省连续22个月无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

2018-02-07 10:55:44  |  来源:中国吉林网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吉林省连续22个月无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 吉林省政府通报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

  中国吉林网2月7日讯(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近日,吉林省政府通报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

  2017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向好,主要指标创5年来最好水平。发生事故1121起、死亡605人,同比分别下降16%和12.7%;较大以上事故7起、死亡30人,同比分别下降36.4%和31.8%;连续22个月无重特大事故。

  建立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机制,将巡查结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了《对市州政府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考核和问责机制,全年问责党政领导干部57人。

  吉林省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22个省直行业部门和各地区政府开展了全领域、全流程、全天候的执法检查,本着 “查隐患、促整改 ”的原则,采取暗查暗访、联合执法、“体检式 ”执法、“回头看 ”检查、督察考核等方式,实现了 “重点时段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零 ”的目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0.9%和74%。

  2017年,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低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性改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安全感的需求和安全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全社会还没有牢固树立起安全生产 “红线 ”意识,有些地区政府不能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弱,个别地区由于生产安全事故引发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城市安全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和短板。安全监管有盲区,有些监管部门 “只部署、不督查,只检查、不执法,只考核、不问责 ”,监管 “宽、松、软、虚”,造成企业违法违规成本低,个别行业事故反弹严重,发生多起较大事故。

  根据考核评分情况,考核结果如下:

  (一)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和公主岭市政府。

  1.“优秀 ”等次:长春市政府、吉林市政府、白山市政府、四平市政府、辽源市政府。

  2.“良好 ”等次:延边州政府、白城市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政府、公主岭市政府、通化市政府。

  3.“不合格 ”等次:松原市政府。

  (二)吉林省政府签状部门。

  1.“优秀 ”等次: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监狱管理局、省管局、省商务厅、省水利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2.“良好 ”等次:吉林省文化厅、省粮食局、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

  3.“合格 ”等次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

  根据考核结果和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等次为 “优秀 ”的5个地区和12个省政府签状部门发放奖金,奖金用于工作经费,不得向个人发放。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 “十三五 ”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省上下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化 “安全生产治理年 ”工作,全力构建预防管控体系,强化责任落实;精准实施10大专项治理工程,强化本质安全;推进法治建设,强化依法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安全保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强化政策措施,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继续下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安全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