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黑土

长春 江城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热线:0431-81126178
邮箱:jilin@cri.cn

吉林民政2017年“成绩单”沉甸甸

2018-01-18 16:21:06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消息:2017年,吉林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以保障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主线,统筹推进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社会化、信息化,加快推进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根本转变,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民政事业实现新发展。

  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017年,吉林省共筹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58.3亿元,比2016年增加1.64%。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31.9万人(其中,城市低保60.7万人,农村低保71.3万人),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484元和年人均3734元,比2016年分别提高8.8%和9.4%;保障城乡特困人员11.3万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1.2万人(其中,集中供养0.4万人,集中供养率38%),农村特困人员10.1万人(其中,集中供养1.8万人,集中供养率18%);吉林省救助15.1万人次临时救助对象,人次均813元;吉林省累计资助136万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资助106元,累计开展直接医疗救助58万人次,人次均救助813元(其中,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18万人次,人次均救助1269元)。

  二、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进一步完善

  出台了《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859万元,支持靖宇县、舒兰市、乾安县、图们市、双辽市、松原市等6个市、县(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提升了救灾物资保障水平。有效应对了“7.13”“7.19”特大洪涝灾害和“7.23”地震灾害,累计向受灾地区下拨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6.112亿元,紧急调运3.7万床棉被、1.1万张折叠床、1.4万条毛巾被、1000套单衣裤、600顶帐篷、62台发电机、37台净水设备等省级救灾物资,第一时间保障了紧急转移的51.4万人(次)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所,有伤病得到及时医治。大幅度提高倒房重建和房屋修复补助标准,进一步减轻了受灾群众经济负担,吉林省37564户因灾倒损房屋迅速完成修复、重建,保证了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三、养老服务业质量有效提升

  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6个政策性文件。采取新建一批、整改一批、疏导一批、取缔一批“四个一批”办法解决养老院安全隐患问题,取缔非法运营民办养老机构757所,改造不合格养老机构362所,疏导安置老人近1.5万人。2017年末,吉林省有养老机构1383所,其中公办620所,民办763所,总床位数119165张,入住老人共计66283人。民办养老机构数量明显增加,占吉林省养老机构总数的55.2%,床位总数占全省机构养老床位总数48%。开展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医养结合服务等试点工作,投入省级福彩公益金3300万元。吉林省637个社区依托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占城市社区总数的45%。

  四、福利和慈善事业进一步加强

  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分类实施关爱保护和救助措施。指导7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原来的1000元、700元提高到1300元、900元。

  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吉林省共为50万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4.84亿元。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部署了六项主要任务。

  吉林省慈善组织共募集善款4.82亿元,其中,省慈善总会本级募集款物2.37亿元,市(州)慈善组织共募集款物2.25亿元,县(市)募集款物2000万元,特别是在吉林、延边地区部分县(市)抗洪救灾过程中,动员社会力量捐赠款物1.93亿元,为决胜抗洪救灾、支持灾后重建做出了重大贡献。扎实开展慈善救助活动,使用款物4.53亿元,救助困难群众、受灾群众150万人次。吉林省销售福利彩票34.62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0.6亿元,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新发展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不断强化。第10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全面完成。积极推进社区协商。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城市社区工作用房平均面积达828平方米,其中1000平方米以上占36.6%,2000平方米以上占3.2%。农村社区完成村总数25%、2335个村的农村社区建设任务。24个县(市、区)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

  社会组织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定了《吉林省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稳妥推进“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省市县三级行业协会商会第二批脱钩试点基本完成。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活动,共有20个行业协会商会减免取消会费919万元。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省本级社会组织共建立117个党组织。

  社会工作健康发展。吉林省共有6353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各县市区均完成了在10%的社区建设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目标任务。吉林省共有324个社区设立了社会工作服务站,占总数的22.8%。2017年,列支187万元福彩公益金,购买了23个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六、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

  开展纪念建军9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改革双拥模范城(县)评选办法。残疾人员伤残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提高11%;“两参”人员生活补助提高9%;农村籍老义务兵生活补助提高25%;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提高13%。下拨资金2321万元,不断提高优抚事业单位服务保障能力。全面建立“三后”问题联动保障机制。推行退役士兵“阳光安置”,促进公开公正。举办了2017年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士兵提供了2481个优质岗位,现场达成就业意向745人。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及时下达军休经费86977万元,确保军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得到落实。

  七、专项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更加规范,出台《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加快推进,开展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工作,制定《地名志编纂规范》,出版《吉林省地名志》系列丛书6卷,开展地名文化保护,设置政区、居民点、街路等系列地理实体标志8053个,标准化处理不规范地名522个。

  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和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提升。2017年,共下拨流浪救助补助资金4962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万人次。改善落后殡葬基础设施,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培育绿色生态殡葬典型。吉林省共接待祭扫群众217万人次,祭扫车辆39万辆,实现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标准化建设,2017年吉林省共办理结离婚登记32.9余万对。持续推进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婚姻登记数据信息超过700余万条。全省婚姻登记实行网上预约,并与省政务大厅、各级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八、民政综合能力建设得到提升

  法治化建设深入实施。出台《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等4个规范性文件,修订《吉林省民政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完成6项重大事项咨询服务。

  标准化工作扎实开展。发布地方标准4项,完成立项及审定地方标准4项。开展了全省三级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完成江源区农村社区标准化试点工作,建立了农村社区治理服务3个层次、17个方面、45项管理规范的标准体系。

  社会化水平不断提升。吉林省投入1.2亿元,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民政服务项目89个,累计受益387万人。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派出优秀企业家担任扶贫村“荣誉村主任”。全省民办养老机构达到763家,占养老机构总数55.2%。长春市引进社会组织开展临时救助绩效评价试点和长春市绿园区利用第三方力量开展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吉林省投入资金1.07亿元,实施信息化项目42个。启动了吉林“数字民政”工程一期建设。打通了低保、优抚、婚姻等9个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与公安等6个部门9项业务数据信息的共享。

  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稳步提升。开展5次整治活动,关停存在安全隐患的民政服务机构800余家。2017年,吉林省民政服务机构共组织应急疏散演练4000余次,培训各级各类人员600余名。

(供稿 吉林省民政厅 编辑 姜彦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