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黑土

长春 江城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热线:0431-81126178
邮箱:jilin@cri.cn

吉林省出台政策措施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

2019-11-25 09:43:04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杜伟   |  责编:董健雄

  原题:提升制药行业整体水平 我省出台政策措施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

  吉林日报11月24日讯(记者 张雅静 实习生 于鑫雨):记者从吉林省药监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吉林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药监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推进和鼓励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以期进一步提升全省制药行业整体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可及性。

  《通知》明确,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建立一致性评价奖补机制,提高一致性评价补助标准,纳入省科技发展计划统一管理,补助政策暂按3年执行。对吉林省药品生产企业已取得批准文号的仿制药和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的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后,按品种(不同规格视为一个品种,下同)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外省已通过一致性评价转移到吉林省进行生产并在吉林省纳税,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仿制药品种,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每年每家药品生产企业获得支持的品种数量不超过3个。

  对已纳入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中的仿制药,及时更新维护至吉林省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及时支付。同时,认真落实一致性评价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仿制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仿制药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通知》明确,吉林省建设一致性评价药学研究中心和生物等效性(BE)试验服务平台,为一致性评价提供技术支撑和一条龙服务,优先承接吉林省一致性评价品种的药物临床试验,对企业与临床研究单位正在开展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研究的仿制药,可以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并给予倾斜,通过评审立项的项目取得的成果,可通过科技成果登记程序被认定为科技成果。

  据悉,截至目前,吉林省已有29户企业的76个批准文号(43个品种)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其中,基药目录品种50个文号(22个品种),非基药目录品种26个文号(21个品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