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消息(陈施):11月21日,吉林省首套高速公路货车ETC设备发出。
根据国务院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货车及专项作业车(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均不再享受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根据吉林省的实际情况,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吉通信息技术公司依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技术要求,于2019年11月21日完成了吉林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软件升级改造工作,并于11月21日在农业银行网点发出第一套货车ETC设备。
下一步,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将联合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陆续开发完善ETC发行系统,全面开展货车ETC设备发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