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州生态环境局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延边新闻网11月6日讯:记者从延边州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自10月12日至11月末,延边州针对16个行业开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将负责州内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延边州将针对锅炉行业、汽车制造行业、肥料制造行业、家具制造行业、畜禽养殖行业、酒、饮料制造工业、乳制品制造工业、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电子工业、人造板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无机化学工业、聚氯乙烯工业等16个行业开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此次申请与核发范围为全州所有纳入发证范围的排污单位,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的单位于11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后新建的排污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产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据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的工作人员介绍,纳入申请范围的排污单位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登录,填报申请材料并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申请前信息公示期满后,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对申报工作不重视、申报质量差、审核3次被退回的将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对于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污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延边晨报记者 郑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