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黑土

长春 江城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热线:0431-81126178
邮箱:jilin@cri.cn

“网红书记”的产业扶贫路——记榆树市刘家镇永生村驻村第一书记李新功

2019-08-19 08:45:34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杜伟   |  责编:刘征宇

  原题:“网红书记”的产业扶贫路——记榆树市刘家镇永生村驻村第一书记李新功

  吉林日报8月19日讯(记者 李抑嫱 实习生 李佳):他用勤奋和毅力,坚定了乡亲们奔上全面小康路的信心;他用汗水和智慧,浇灌出乡亲们的幸福生活之花;他用真情和实干,把党的温暖带到乡亲们身边,照亮了那一方黑黝黝的厚土……他就是榆树市刘家镇永生村驻村第一书记李新功。

  2016年3月,春寒料峭,李新功告别年事已高的父亲、患有哮喘病的妻子,远离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来到了永生村开始驻村工作。一踏上永生村的土地,村里的现状让他不由自主地吸了一口寒气!

  全村1077户3578人,其中贫困人口175户404人,村子地域偏远,村民增收致富途径过于单一,贫困人口多,扶贫难度大。刚驻村时,李新功看到一些卧床不起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他的眼睛湿润了,嘴也起泡了,嗓子也肿了,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他暗下决心,永生村百姓不脱贫,永生村不变样,自己绝不离开这里。

  驻村后,他用脚步丈量每一寸土地,用心叩开每一个贫困户家门,把汗水洒遍了每一个角落,慢慢地把党的温暖“驻”进了村民的心窝。

  永生村村民的收入主要依靠传统作物“大苞米”,为了扭转现状,50多岁的李新功变成了“小学生”,努力学习种植知识、主动“走出去”寻找致富良机,绞尽脑汁找寻增收致富新路径。

  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新功认识了榆树市环城乡的“致富小能手”王春影。这个人对栽培“苦菇娘”有丰富的经验,效益很可观。李新功主动上门请教,经过多次实地考察、多方论证,“苦菇娘”成为他计划实施的第一个产业项目。当他劝说村民种植时,却遭到了质疑,他们不相信这小小的“苦菇娘”能带来收益。

  李新功没有放弃,他苦口婆心地劝说村民,还自掏腰包作抵押金。在他的不懈坚持下,村民为他的执着感动了,纷纷加入进来。到了年底一算账,一公顷“苦菇娘”仅卖果收入就比“大苞米”高出4倍。为了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李新功又联合王春影共同开发了菇娘茶、菇娘酒等一系列特色产品。他们培育的“红菇娘”产业项目在全省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优胜奖,产品被推选入京参展,切实增强了永生村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为了让永生村的产品走出去,整合村里的优势资源,李新功使出浑身解数,帮助永生村注册成立了吉林省永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永生村搭建了电商平台。全省开展“第一书记代言”活动以来,他带着产品参加了各类大型展会20余场,并走上舞台进行产品推介。他还借助传统媒体、新媒体客户端及微信朋友圈推销产品,被大家亲切地称为“网红书记”。

  在他及全村人的努力下,永生村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不断攀升,产品销往全国19个省市和地区,线上线下累计销售额突破300万元。2018年,永生村被省商务厅评定为“电商村”。

  从驻村那天起,李新功就把自己当成了永生村人。80岁的老父亲在养老院生活,他好几个月都没能去看上一次;妻子哮喘病犯了,多次住院,他都没能陪在身边……家里的一切牵着他的心,但村里的事更是让他放不下。正如他在日记里写的:“我把自己种在了永生村,就是想和乡亲们共同实现幸福永生的美好梦想。”

  如今,永生村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由不足5万元提升至25万元,2018年全村人均年收入突破1.2万元。

  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网红书记”李新功依然坚守在脱贫攻坚一线,用那份对事业的执着和坚守,带领村民在乡村振兴道路上继续阔步前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