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消息(姜彦艳):7月11日上午,吉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吉林省人才18条政策‘1+3’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解读新闻发布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立福对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
“吉林省人才18条政策‘1+3’配套实施细则”解读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姜彦艳
张立福介绍,自2018年吉林省实施人才18条政策以来,在引才、留才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能更好地吸引人才到吉林来,吉林省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主要由《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及子女就学实施细则(试行)》《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贡献奖励实施细则(试行)》4个文件组成,对引进人才关注度较高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安家补贴”“创业奖励”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张立福表示,吉林省在人才评定范围上,打破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允许聘期内已引进人才与新引进人才享受同等评定政策。吉林省在评定条件上,将高层次人才评定年龄放宽到60周岁以上;在监督管理上,对评定人才和兑现的待遇实行动态管理,在聘期内发生变化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取消。目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编办、吉林省财政厅和吉林省教育厅等部门共评审认定了32名高层次引进人才、4名离岗创业人才和421名博士人才,并对16人专门认定了职称,对430名引进人才专项配套了2200万元安家补贴资金。
张立福介绍,吉林省制定实施的《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税后安家补贴发放标准;《吉林省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及子女就学实施细则(试行)》具体明确了各级人社部门为家属就业安置的责任主体,教育部门为人才子女就学的安置主体,主要对人才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条件进行了细化约定;《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贡献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具体明确了采取匹配奖励、专项奖励和用人单位适当匹配奖励的方式,重点对获得国家级荣誉或专业技术大奖且在吉林省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特殊奖励。
下一步,吉林省还将采取政府与市场合作的方式,打造融投资1亿元左右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池”;发放为各类人才在社会保险、就医体检、交通出行等方面提供高端优质服的“吉享卡”;以及解决县乡基层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少、职称评聘难、设备没人用、人才短缺等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等手段,进一步推进引才、聚才、留才、用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