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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立案3697起

2019-05-16 11:15:33  |  来源:长春晚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打击各类经济犯罪 去年全省公安机关立案3697起

2018年吉林省公安机关立案3697起

民警走上街头发放宣传单。海涛 摄

  长春晚报5月16日讯(记者 海涛):5月15日是第10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为了提高社会公众抵御经济犯罪侵害能力,吉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组织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利用抖音等新媒体工具开展了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系列防范宣传活动。

  同时,经侦民警还深入商圈街头,以布置展板、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现场向广大群众传授辨别经济犯罪方法、讲解防范经济犯罪常识、宣传打击经济犯罪成果。

  据了解,2018年,全省公安经侦部门突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主业,聚焦防控化解重大风险,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民生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全年共立经济犯罪案件369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83名。

  打击金融领域犯罪

  全年立案1445起

  在打击金融领域犯罪活动中,全省公安经侦部门明确以侵害银行信贷资金、制作贩卖假币、经营地下钱庄等为惩治重点,严厉打击金融领域各类突出犯罪活动,全年共立案14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8名,涉案金额136.6亿元。

  案例一:某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涉嫌骗取贷款案

  2018年4月9日,延边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延边州某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涉嫌骗取贷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涉案价值1.2亿余元。经查,2017年2月,延边州某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朴某、副总经理蒋某以虚假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伪造印章和往来款凭证,骗取银行贷款1.2亿元人民币,给银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案例二:孙某、沈某等人涉嫌信用卡诈骗案

  2018年4月25日,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孙某、沈某等人信用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现场缴获银行卡194张、微型摄像头20个、制卡设备3个、读卡设备8个、POS机3部,涉案金额400余万元。经查,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犯罪嫌疑人孙某、沈某等人通过在银行ATM机加装测录设备和微型摄像头,窃取取款人银行卡信息,利用网上购买的空白磁卡制作伪卡后实施盗刷。

  案例三:黄某等人涉嫌伪造货币案

  2018年3月5日,延边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黄某等人伪造货币案,捣毁制作假币窝点2处,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收缴假币70余万元。经查,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人通过网络学习制作假币技术,购买高清彩色打印机、假币模板、防伪紫光印章及证券纸等制造假币材料,在出租房内大肆伪造10元、20元、100元面额假人民币,并通过微信、QQ等方式对外出售,严重侵犯了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案例四:王某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案

  2018年2月28日,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王某等人保险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价值100余万元。经查,2015年9月至2018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利用其所有的三台车辆,在某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保,随后以套牌、伪造车架号、更换承保车辆连续出险等方式多次骗取保险金,涉案金额100余万元。

  案例五:韩某等人涉嫌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12日,延边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侦破韩某等人非法买卖外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扣押银行卡70张、U盾56个。经查,犯罪嫌疑人韩某伙同崔某等人于2015年5月至2018年7月期间,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外汇交换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外,非法经营人民币与韩币汇兑业务,涉案往来资金32亿余元。

  打击侵权假冒犯罪

  全年立案621起

  在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活动中,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妨害科技创新等侵权假冒犯罪活动进行全链条打击,全年共立侵权假冒案件6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6名,涉案金额2.3亿元。

  案例一: 于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8年4月,在打击假药犯罪“云鹊”行动中,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一举破获于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捣毁生产、存储窝点4处,现场缴获各类假药342箱,案值2000余万元。经查,2017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于某、王某组织人员设立假药生产窝点,从广东、浙江等地购买假药原料和包装材料,在租用的厂房内大量生产假冒畅销品牌药品,销往多个省区市。

  案例二:赵某等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案

  2018年2月,延边州公安局经侦支队工作中发现延吉市多家烟酒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多个品牌高档白酒,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赵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案,捣毁生产、存储窝点17处,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查获假冒注册商标高档白酒2000余件、散装白酒3吨,以及液体灌装机器和大量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经查,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金某等人组织人员在北京市大兴区和长春市兴隆山镇设立假酒生产窝点,从河南、浙江大量购买假冒品牌空酒瓶、瓶盖、商标标识等,以勾兑的方式灌装假酒,销售到多个省区市。

  打击商贸领域犯罪

  全年立案961起

  在打击商贸领域犯罪活动中,全省公安经侦部门以我省传统多发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职务侵占等犯罪为重点,严厉打击商贸领域犯罪活动,全年共立案9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7名,涉案金额15亿余元。

  案例一:方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

  2018年8月,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农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方某等人非法经营烟丝案,抓获运输、制假人员11名,捣毁生产、储存窝点各1处,当场查获加工烟丝大型机器设备9套、非法加工袋装假烟丝两万余袋约一千吨,案值近亿元。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方某从云南、黑龙江等省收购大量烟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农安设立的工厂内加工生产烟丝,为避免周边群众发现工厂生产情况,该工厂一般在晚上7点至凌晨2点间生产,并连夜将生产好的烟丝装入专用的编织袋,转运到5公里外的仓库储存,销往全国10余个省份的地下假烟加工厂。

  案例二:朱某某、赵某某涉嫌系列合同诈骗案

  根据群众报案,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朱某某、赵某某涉嫌系列合同诈骗犯罪案。经查,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赵某某在无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谎称能够为被害人高息出借资金,通过私刻印章、伪造银行凭证等方式获取被害人信任,先后与多人连续签订虚假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累计骗取资金9000余万元,全部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和挥霍。

  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

  全年立案156起

  在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中,全省经侦部门对案件线索及相关涉案人员开展深度研判,延伸侦查触角,摧毁了一批犯罪网络,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全年共立案156起,破案208起,价税合计62.3亿元。

  案例一: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8年12月27日,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涉案价税合计2亿余元。经查,2018年1月至12月间,犯罪嫌疑人孙某等人使用虚假身份,在我省注册成立多家商贸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快进快出的方式大量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亿余元,严重侵犯了国家发票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案例二:某建材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8年5月14日,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侦破某建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5亿元。经查,广东饶平籍人员谢某伙同我省人员王某、张某等人,自2017年2月至2018年5月间,雇佣闲散人员开立大量空壳公司,向陕西、福建、上海、广东、北京、河北等6省、市多个城市相关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从中获取高额利润,严重侵犯了国家发票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全年立案405起

  同时,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中,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对以“投资理财”“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为名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进行坚决打击,成功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有力遏制了此类犯罪活动在我省多发蔓延势头。全年共立案40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8名,涉案金额7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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