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黑土

长春 江城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热线:0431-81126178
邮箱:jilin@cri.cn

长春市宽城区全力加强市容环境乱象专项整治

2019-05-13 09:44:05  |  来源:长春日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全力整治市容环境乱象 扮靓宜居宜业长春北部核心区 宽城区百日行动惠民生系列报道

长春市宽城区全力加强市容环境乱象专项整治

 宽城区环卫工人正在清理绿化带。 

长春市宽城区全力加强市容环境乱象专项整治

整治后的一匡街与亚泰大街节点。

  长春日报5月13日讯:按照《长春市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宽城区全力加强市容环境乱象专项整治。区委书记吴相道在全区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上要求,按照边打边治边建原则,围绕打防管建总结先进经验做法,全面提升行业治理管理水平。4月中旬以来,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坚持打击与治理相结合、严管与规范相结合、行业治理与城市管理相结合,纵深推进整治工作,努力让城市环境更加美好、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让城市形象更加亮丽。

  市容市貌展新颜

  眼下,宽府路与亚泰大街节点市容环境已焕然一新;位于一匡街与亚泰大街节点的商户门前无一处占道经营乱象;兴业街道辖区早市周边环境干净有序;长新桥通透整洁;小南街地面洁净整齐,地桩、地锁全部清除。

  经过近期对市容环境乱象专项整治,宽城区市容市貌已有明显变化:此前各类垃圾和杂物积存或收运不及时、塑料袋“白色污染”、违规“擎天柱”广告、占道经营等问题已得到明显改善,从主次干道到背街小巷,从核心商圈到老旧小区,满眼是绿色所释放出的勃勃生机,市容面貌展现出新气象。

  重拳出击治乱 实干提质增效

  宽城区把市容环境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与城市日常管理、塑造城市品质、创建文明城和生态城、打造宜居宜业长春北部核心区四方面结合起来,作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契机。

  自4月中旬以来,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强化责任落实,以“不留死角治脏,不留情面治乱,不遗余力治差”为原则,重拳整治市容环境乱象,取得了阶段成果:

  ——已拆除位于站前街道芙蓉路上600余平方米毁绿占地违法建筑。该处违法建筑占地面积广、拆违难度大,该局相关负责人多次带队现场查勘,加大宣传力度,耐心细致做工作,依法依规下达法律文书,责令业主限期整改,逾期未清除的将予以强制执行,最终整治成效显著。

  ——已清理整治非法小广告5000余处。该局重点对站前区域、老旧小区等乱贴“小广告”乱象加强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电话集中登记、统一处理。

  ——已清理整治占道经营行为177起,清理各类堆放物210处。该局对影响社会秩序、破坏市容环境、阻碍消防通道,从而造成安全隐患的占道行为进行全面清理,依法处罚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业户。

  ——已清理整治不规范牌匾广告26处,拆除高空广告12块、违规商业牌匾19块、条幅帷幔130条,对私挂、乱设墙体广告杂牌乱象进行全面清理。

  ——已清理各类垃圾29吨。该局各环卫专业处在春季环卫清理整顿中,全面清理绿化带、绕城高速周边、出城口等区域的垃圾。出动保洁员900余人次,各类车辆近2000台次。

  建立长效机制 提升治理管理水平

  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宽城区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补齐日常监管短板,堵塞各类隐患漏洞,逐步健全完善规范行业管理和重点监控机制,确保坚决打赢这次乱象整治百日行动攻坚战。

  在具体工作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市容环境整治百日攻坚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带队深入一线,围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实行“过程跟踪督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狠抓薄弱环节,加大督查力度,形成快速反应机制、严格监督机制、科学考评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不断扩大战果,实现城市管理的高标准、规范化;同时,进一步对市民加强集中宣传教育引导,形成“舆论引导、社会监督、全民参与、成果共享”的城市管理良好氛围。

  (撰稿 李秀薇 王淼淼)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