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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吉林省教育工作综述

2019-03-20 09:18:54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省教育工作综述

  吉林日报3月20日讯(记者 缪友银): 教育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地位和作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推动吉林振兴发展的基础性工程。近年来,吉林省教育工作聚焦“共享”,持续推进教育公平,补齐民生短板,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发展。近年来,各级政府持续加大投入,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吉林省大力推行大学区管理改革。省教育厅联合编办、财政和人社等部门印发了《吉林省关于在城市推行义务教育大学区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政府科学构建起“覆盖全员、突出重点、模式各异、共同发展”的大学区管理格局。目前,全省19个市辖区已全部推行大学区管理,共组建各类型大学区191个,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覆盖率达到100%,有效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加快缩小校际差距,促进了基本均衡。吉林省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提前一年完成阶段性任务,提前三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额目标,教育部给予通报表扬。

  教育公平持续推进。在普及大学区管理的同时,吉林省实施阳光招生改革,全面实施“阳光入学”“阳光分班”。形成属地政府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学校主体负责、群众积极参与和社会广泛支持的招生工作格局。各地通过开好招生工作说明会、办好招生宣传月等方式,实行政策全公开,确保招生宣传“零死角”。通过采取学区公示、招生方案公示、招生结果公示等办法,推进招生“零投诉”。通过社区参与、家长参与、纪检部门参与、新闻媒体参与、人大政协监督等环节,实现招生过程“零旁观”。对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儿童、残障儿童全方位服务,努力做到特殊群体“零拒绝”。

  助力高等教育转型发展,为吉林振兴提供人才支撑。2017年,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2个部门研究制定《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意见》,依据高校人才培养主体功能以及主干学科专业集中度,将全省高校分为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型和职业技能型高校,明确分类建设一批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重在引导高校立足不同类型科学定位,明确发展目标,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将加快省属特色高水平大学、特色高水平学科“双特色”建设作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提升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战略抓手。吉林省还制定出台了《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先遴选立项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后立项建设特色高水平大学”的步骤,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组建评审专家组,在前期“高校互评”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的基础上,采取“网络视频答辩评审”的方式,遴选产生特色高水平学科259个,特色高水平专业292个。

  发展职业教育也是重要的民生工作。目前,吉林省正在实施现代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印发《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方案》《吉林省现代职业教育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案》。计划投入4亿元左右,到2020年建设30所现代职业教育示范校和20个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目前,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集安职教中心等以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为平台,面向相关高校、职业院校开放,联合有关企业,探索建立实习实训育人共同体等,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和示范作用,建设效益彰显。同时,加快推进吉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已经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一审,从立法层面规范、保障、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培养适应企业需要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解决企业用工难、职教学生就业难问题,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新时代,吉林省教育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围绕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大局,突出抓好学校党的建设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育领域重大问题研究破解,推进吉林省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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