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黑土

长春 江城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热线:0431-81126178
邮箱:jilin@cri.cn

长春市稽查重点区域各类出租车违规行为

2019-03-18 13:58:58  |  来源:长春晚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谁喊的“10块钱一位” 拿下

  长春晚报3月18日讯(记者 梁闯):出租汽车行业是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关系到市民的日常出行。日前,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四大队对辖区重点区域各类出租车违规行为开展重点稽查,一名下车揽客,还大声吆喝的“的哥”,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当日19时30分许,执法人员巡查至我市轨道交通3号线硅谷大街站时,一辆车牌号为AY**69的出租车进入执法人员的视线。由于该车辆长时间停靠在路边,驾驶员未在车上,执法人员判断该车存在涉嫌主动“揽客”。

  拉乘3名乘客还不“收手”

  “10块钱一位,万隆万隆的,10块钱一位,高新的,要走了,还有打车走的没,还差1位……”当执法人员走近该车,准备展开调查时,一旁清晰的揽客吆喝声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原来,该车驾驶员来回的在车辆四周走动。执法人员注意到,此时该出租车里已经拉载了3名乘客,随后的几分钟内,已经上车的乘客多次催促该驾驶员,希望尽快启程,可该名驾驶员没有“收手”的打算,还在持续进行着“揽客”的违规行为,每当有行人经过都会上前询问是否要乘车,主动招揽。

  过了一会,该名驾驶员终于招揽到第4名乘客,正当他打算开车驶离的时候,执法人员将其拦停,并进行检查。面对突如其来的执法人员,该驾驶员不知所措,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的违规揽客行为都被执法人员手中的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来。面对证据,该车驾驶员孟某承认了违法事实。“出租车驾驶员下车主动‘揽客’,严重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对此我们展开了立案调查。”据执法人员介绍,“该驾驶员涉嫌主动揽客,根据相关规定,将对该车驾驶员孟某处于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出租车私自定价按人收费

  越来越多轨道交通线路的开通,给沿线居民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轨道交通站点距离居民小区或者单位还有一段距离,很多市民都会选择打车,这也给违规经营的出租车带来了“商机”。特别是早晚高峰,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打车上下班的人特别多,出租车自然成了“香饽饽”。乘客想要等到空车实在不容易,基于此一些出租车驾驶员干脆私自定价,还形成了按人收费,不满4人不出发的“规矩”。“公交车毕竟有车隔的限制,夏天还好,冬天等上几分钟就冻透了,就不愿意等了。”采访中,刚刚走出轨道交通3号线站的市民姚女士告诉记者,“一般我都会打车或者叫网约车,但早晚高峰时间网约车不是每次都能叫到,所以这些‘揽客’出租车也成了一种选择。近一点的距离都是每人5元,远一点距离就是每人10元或者20元钱,大家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了。”

  乘客选择沉默助长嚣张气焰

  因为出行需求,面对“供不应求”的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大多数乘客都选择了沉默,并没有对出车违规经营行为有过多的抵制,乘客选择乘坐违规经营出租车出行,一定程度上助长违规经营的嚣张气焰。

  对于“的哥”在街上喊人揽客,招揽“生意”的行为,我市执法部门不但不提倡,还将对违规经营的“的哥”进行严厉处罚。“出租车的违规行为带有隐蔽性,一些出租车驾驶员,看见执法人员就会停止违规行为。”在执法人员看来,广大乘客的安全意识还需加强,执法人员表示,“的哥”下车揽客是较为常见的扰乱出租汽车市场运营秩序的违规行为,会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营运。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