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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提示:低温天气作业 防护措施要做好

2019-01-21 10:08:33  |  来源:中国吉林网  |  编辑:杜伟   |  责编:刘征宇

  原题:省应急管理厅提示:降温啦!低温天气作业 防护措施要做好

  中国吉林网1月18日讯(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晓东):连日来,受大范围雨雪冰冻天气影响,部分地区最低气温接近历史低温极值。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提示,在寒冷的冬季,户外低温作业十分普遍,作业过程中需要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格外值得注意。

  什么是低温作业?

  低温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

  哪些属于低温作业?

  1.冬季寒冷地区从事露天或野外作业,如建筑施工、电力输变电线路施工与维护、地质勘探、渔业、野外考察等。

  2.江、河、水库的水上水下作业,水厂的水管爆裂抢修作业,海洋的水上及水下作业等。

  3.在室内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取暖的作业,如在冷库、地窖等地进行的作业。

  低温危害有哪些?

  在低温环境中,人体由于散热快,会引起全身各系统一系列的生理变化。如果长期在低温环境下工作,可造成局部性或全身性损伤,严重者甚至会引起死亡。

  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冬季十分寒冷,加之经常受寒潮、冰冻等极端天气影响,冬季露天作业时,人员极易发生冷伤。

  当作业人员的手或皮肤的温度降至15.5℃时,操作功能开始受影响。体表温度降至10℃ 到12℃时,触觉开始减弱。体表温度降至8℃时,即使是非精密操作也会变得十分困难。当体表温度降至4℃到5℃时,作业人员将会完全失去触觉和知觉,大脑功能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反应时间延长、作业失误率升高,甚至可能产生幻觉。低温对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也有一定危害。

  寒冷对机体的损害作用,统称冷伤。冷伤分冻结性冷伤和非冻结性冷伤两大类。低温环境会让人的体温迅速下降,在极端低温条件下,短时间内便会使人体组织出现冻痛、冻伤和冻僵等状况。当人体在低温环境中暴露时间不长时,可以依靠自身温度调节系统,保持深部温度稳定。

  但暴露时间较长时,深部温度逐渐降低,就会出现一系列的低温症状,如呼吸和心率加快、颤抖等,继而出现头痛等不适反应。

  当深部温度降到30℃~33℃时,肌肉将由颤抖变为僵直,失去产热作用。长期在低温条件下劳动,易引起肌痛、肌炎、神经痛、神经炎、腰痛和 风湿性疾患等。

  发生冻伤怎么办?

  现场处理:迅速脱离受冻现场,进入温暖的室内(室温不低于20℃),脱掉衣服,抬高受损的肢体。若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应进行心肺复苏并及早送至医院。

  复温治疗:将冻伤部位置于40℃至42℃的温水中。

  继续保温处置:复温后的冻伤部位应继续进行保暖保温,以保持良好的血液循环。

  保护受冻部位:复温后的冻伤部位应以柔软的材料进行包裹,切忌挤压。

  低温作业应采取哪些防护措施?

  1.有关单位需按照国家制定的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履行责任,为职工提供应有的防冻保暖措施,定期对作业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做好健康监护工作。凡是年龄在50岁以上,且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胃肠功能障碍等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低温作业岗位。

  2.工作环境上,施工单位应尽可能实现自动化、机械化,避免或减少人员低温作业。严格控制低温作业时间,在冬季寒冷作业场所,要有防寒采暖设备,露天作业要设防风棚、取暖棚。此外,还要选用导热系数小、吸湿性小、透气性好的防寒服装。

  3.作业过程中,工人必须穿戴好防寒服、鞋、帽、手套等保暖用品。防寒衣物要避免潮湿,手脚不能缚得太紧,以免影响局部血液循环。工作地点附近应尽量设置更衣室、休息室,保证工人有足够的休息次数和休息时间,有条件的最好让作业后的工人冲洗热水澡。

  4.日常生活中,低温作业人员也可以通过加强锻炼的方式提高对寒冷、低温的适应能力。可用冷水洗脸、洗手、洗脚等方式提高机体御寒能力。但这类耐寒锻炼,也要因人而异,要考虑体质强弱、年龄等,方法上也应注意循序渐进。

  5.饮食方面,由于受低温环境的影响,人体机能和营养代谢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因此,低温作业工人应特别注意饮食。要少吃冷食,以免冷食对胃肠道产生不良刺激,影响消化。可以食用高热量的食物,增加体内代谢放热以提高耐寒能力。热食应以富含蛋白质的食物为主,如瘦肉类、蛋类、鱼类、大豆和豆制品等,还可以吃一些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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