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消息(姜彦艳):12月20日上午,吉林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签约仪式在长春举行。此保险项目实施后,吉林省公办养老机构将全员参保,民办养老机构可自愿参保。
吉林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签约现场。杨明龙 摄影
由于养老机构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年高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因此养老机构经营管理风险大。为预防和化解养老机构运营风险,保障机构住养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吉林省有关文件精神,吉林省民政厅积极探索实施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将保险机制引入养老服务行业,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风险防控。
在签约仪式上,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唐文忠对吉林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整体设计作了解读。唐文忠表示,吉林省民政部门统一制定了保险方案、保险范围、保费标准和理赔额度,并组织在吉林省范围统一投保。投保形式是按照养老机构的床位进行投保,这样既可解决部分老人因身份信息不完整而无法参保的问题,也可解决因入住人员流动而造成的保险无法接续的问题。
吉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副处长亓智勇介绍,吉林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实施后,要求吉林省范围内公办养老机构全员参保,民办养老机构自愿参保,首次投保每年每张床位的保险费为120元,省级财政补助60元,各地可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给予二次补助。
据了解,这次吉林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是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定的保险公司,同时将吉林省9个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划分为两个区域,由7家保险机构组成共保体,分区域负责,形成竞争机制,确保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