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消息(李鹏):12月7日,吉林省委政法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以下简称《三十条意见》)有关情况做信息发布。吉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伟出席并介绍有关情况,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民,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刑事检察部部长曾天,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刘福军,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共同出席发布会。
据了解,11月8日,吉林省委召开了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会,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做出全面部署。为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吉林省委政法委牵头起草了《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并于12月6日经吉林省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三十条意见》共五大部分:
一是针对民营企业服务需求,完善优化政法机关政务服务法治服务。提出完善涉民营企业户政管理服务,深化涉民营企业治安管理服务,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服务,完善口岸签证和赴港澳商务签注服务,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建立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法律服务中心,拓展涉民营企业公共法律服务等7条意见,不断提升民营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是针对民营企业保障需求,精准把握执法办案标准界限。提出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历史问题,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严格审查对涉案民营企业经营者批准逮捕条件,准确认定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正确把握涉民营企业案件刑事处罚标准,准确区分涉民营企业案件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7条意见,支持鼓励民营企业轻装前行、放手发展。
三是针对民营企业维权需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提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平等市场主体地位,切实保障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妥善处理民营企业金融纠纷案件,加强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加大涉民营企业生效裁判执行力度等6条意见,强力助推民营企业解难纾困、创新创业。
四是针对民营企业公正需求,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行为。提出大力推进“阳光执法”“阳光司法”,强化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行为管理,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活动的检察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涉民营企业涉法、涉诉问题,开展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专项督察等5条意见,努力让民营企业家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公开透明、公平正义。
五是针对民营企业平安需求,严厉打击涉民营企业违法犯罪。提出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经营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建立健全民营企业风险隐患预警防范机制,强化民营企业及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加强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等5条意见,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安心投资、放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