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电商经营会受何影响——让电商在法律框架内“健康”运行
长春日报11月23日讯(记者 于剑南):随着互联网经济、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微商、网店等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满足了不同的消费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微商与海外代购能否维持经营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带着这个问题,日前,记者来到长春市工商局采访并得到了答案:新法出台后,微商、海外代购等电商经营行为会变得更加合理、规范,消费者将获得更安全的消费环境。
终结电商经营“零门槛”
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
“关于网店、微商是否需要办营业执照的问题,新法中有相关规定,也有部分例外。”市工商局网络监管分局局长李晓翠介绍,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此规定与《无证无照经营査处办法》《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等要求基本一致,体现了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一致的立法原则,促进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目前,吉林省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场地使用证明,为了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工商局推出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卡位注册等一系列便民措施,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新法的出台势必会促进电商行业合规发展。
电商需要“亮照”经营
国家支持跨境电商
新法中规定,电商在经营中要主动“亮照”和及时更新“亮照”信息。电商经营者应当在其网页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电商经营者如果不按规定“亮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其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代购商品进关更加严格了,还能买到代购商品吗?”新法出台后,很多消费者最关注的是海外代购是否还会被允许及便捷程度。李晓翠表示:海外代购作为电商活动应当同网店、微商一样,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海外代购属跨境电商,相对于国内电商,其涉及通关、税务、检验检疫、数据安全等问题,跨境电商从业者应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李晓翠说:“我国秉承支持小微企业从事跨境电商的态度。相信新法的施行及后续司法解释的出台,会更有效地规范跨境电商行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海外代购的合法权益。”
工商部门将积极引导
电商经营者依法登记
如何引导电商经营者依法登记、合规经营已成为新法出台后留给市场监管部门的新课题。李晓翠表示,下一步,市工商局将利用大数据定向监测等手段重点监测电商经营者主体登记情況,做好引导和规范并提供相关便利。新法将许多原本的“法外之地”纳入到监管范畴,对电商经营资质、纳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在立法中均予以体现,弥补了现有法律的不足,使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商领域的监管工作有所遵循,电子商务这个新兴行业终于得以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