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全省法院开展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
严厉查处整治“有案不及时立、变相限制立案、拖延立案、拖延移送”等现象,坚决查处整治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违法不受理、拖延受理、拖延移送等不规范行为
吉林日报11月13日讯(孙兵 记者粘青):从2018年11月13日到2019年3月31日,吉林省法院将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全省法院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不规范立案行为。这是记者从今天吉林省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开展规范立案行为专项行动”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吉林省法院通过审判运行态势分析会分析和实际调研发现,部分法院为追求年底“高结案率”,存在不规范立案问题。专项行动将严厉查处整治“有案不及时立、变相限制立案、拖延立案、拖延移送”等现象,坚决查处整治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违法不受理、拖延受理、拖延移送等不规范行为。
吉林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对当事人起诉、上诉、申诉、申请再审的案件必须依法及时受理,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按时移送,不予立案的应当及时裁定,及时送达或通知当事人。要求中基层法院立案部门加强案件移送周期监督管理,按法律规定时限对上诉、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等及时立案,对超期移送案件报至审判管理部门及时评查,并公开公示评查结果。
吉林省法院还成立专项督察小组,持续对全省法院进行专项督察、审务督察、明察暗访。监察部门对全部举报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投诉处理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回访。
专项行动期间,吉林省法院对有案不及时立、变相限制立案、拖延立案、拖延移送等不规范立案问题,直接纳入绩效考核,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