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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企业可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新模式办理事项

2018-11-12 09:28:50  |  来源:长春日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破解“准入不准营、准入很难营”问题 即日起企业可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新模式办理事项

  长春日报11月12日讯(记者 于剑南):“11月10日起,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11日,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杜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日起,我市企业可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的新模式办理事项。

  “证照分离”改革的4种主要方式

  “证照分离”改革是指对营业执照和各类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破解“准入不准营、准入很难营”问题。

  “证照分离”改革的主要方式有4种:直接取消审批,对没有必要存在的、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机构能自律自管的事项直接取消,企业无需再办理相关事项。审批改为备案,对需要获取企业信息的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企业到相关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即可,无需再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即企业办理完营业执照后,告知企业下一步办理事项,并发放一次性告知单;企业按照告知单内容向审批部门提交材料,同时承诺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再开展经营,部门可以当场办理;出证后,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企业违背承诺,则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部门不再进行办证前的入户勘查,只要企业材料齐全并做出承诺部门就可以发证,办证结束后企业须接受部门监管。优化准入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让企业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业务。

  统筹推进“一张网”改革

  目前,长春市及15个县(市)区、开发区各级政府部门已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106项事项清单中涉及到市级及市级以下的事项共43项,其中实行告知承诺事项7项、优化准入服务36项。通过改革,办理事项实现了最大程度的优化。例如,企业办理卫生许可证只需做出承诺,不再进行现场勘查,并且30分钟内立等可取,办理生活垃圾运输许可由原来的18天内出证缩短到1天内出证,大部分事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办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无需提交。

  市级及市级以下的43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对应“一张网”的事项有61项,其中实行告知承诺事项8项、优化准入服务53项,目前,已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全部配送完毕。即日起,企业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都能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办理“证照分离”业务。

  让企业既能进市场“大门” 又能入行业“小门”

  “‘证照分离’改革中,有1项专门针对食药部门的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许可的改革政策,国务院授权省级政府自主决定改革方式。”市工商局巡视员胡书鹏表示,我市将按照省里的部署通过“证照分离”的4种改革方式分类施策,让企业既能进得了市场“大门”,也能入得了行业“小门”,从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胡书鹏表示,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的106项事项推开后,全市各部门将按照管理方式的变化,配合省直部门逐一制定出台具体管理措施,明确相关事项工作程序、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并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跟踪”制度,推进“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推进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开,并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逐步构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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