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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司改工作

2018-09-05 10:26:52  |  来源:中国吉林网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徐家新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定信心决心  狠抓工作落实  确保我省法院司改处于全国“第一方阵”

  中国吉林网9月4日讯(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曹逸群 通讯员 王洁瑜):9月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家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抓住当前有利契机,加强组织领导,一刻不松地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确保我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处于全国“第一方阵”。

  徐家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主旋律之一。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大均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部署,并将之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战略布局之中,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中央政法委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每年年初召开政法工作会议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部署,2015年以来四次在年中召开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特别是在今年召开的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作出“司法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到系统性、整体性推进的新阶段”的重大论断,提出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总体战略。最高人民法院将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喻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并专门出台人民法院“四五”司法改革纲要。吉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司法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巴音朝鲁书记亲自主持会议研究解决司法改革重大问题。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坚定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徐家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比如,通过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综合配套改革,初步建立了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审判权运行机制;通过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了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加强了人权司法保障;通过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了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基本解决了立案难问题;通过推行司法公开,基本解决了诉讼难;通过向执行难宣战,有望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极大提升了审判质效,方便了群众诉讼;通过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和员额制改革,进一步释放了改革红利,极大调动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等等。改革取得的成就既增添了我们深化改革的信心,也坚定了把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

  徐家新指出,2014年上半年,根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部署,我省作为全国7个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积极探索法官员额制、单独职务序列等方面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贡献了吉林经验,处于改革“第一方阵”。今年以来,司法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对照全国司法改革目标和最高法院要求,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步子较慢、可视化成果偏少,主要原因是改革紧迫感下降,有“喘口气”“歇歇脚”“等靠要”思想,改革动力不足。改革路上无坦途,现在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改革难度更大,全省法院必须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气概,以“坐不住”“等不得”的紧迫感,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实现我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的目标。

  徐家新要求,要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一刻也不能放松。要按照“抓落实、抓督导、抓研究、抓宣传”的工作方针,以好的作风抓好工作。“抓落实”,就是要从省法院做起,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对上级机关明确的改革项目不等不靠,及时部署,落实中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抓督导”,就是要按照“时间表”“路线图”督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司改办和相关承办部门要担起责任,加强对下检查和督导,把督导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贻误“战机”的要严肃问责。“抓研究”,就是要加强对司法改革政策和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改革落实中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复杂问题、难点问题,研究基层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在全省推开,同时要研究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抓宣传”,就是要抓住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在法院系统内部要继续加大对司法改革政策的解读和学习,进一步凝聚人心、形成共识;对外要加大对司法改革成就的宣传,充分展示司法改革对调动干警积极性、提升审判质效、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推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

  吉林省法院在长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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