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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

2018-08-23 09:49:08  |  来源:长春日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葛宁远

  原题:积极主动担当尽责 扎实稳步推进改革——我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

  编者按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长春市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为不断深化巩固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市纪委即日起在本报开设《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专栏,宣传报道长春市各级纪委监委在改革试点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供大家学习借鉴。

  清风劲吹,轻雪覆地,一场广阔深入的改革扬帆起航——

  1月15日,长春市委大门口,众人的掌声淹没了冬雪的清冷,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君正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长久共同为长春市监察委员会揭牌。

  红绸缓落,崭新的监委牌匾赫然屹立,标志着长春市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挂牌,长春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入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迎来新气象。

  按图施工不走样,保证标准不含糊。2017年11月以来,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长春市主动担当尽责,精心谋划部署,扎实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

  市委高位统筹 给予坚强领导

  “要严格质量标准,不折不扣地按照改革试点要求抓好落实,积极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特别是各级党委要担起改革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有关任务圆满完成。”王君正在市委常委会上对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7年11月,党中央、省委部署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市委主动担责、牵头抓总,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为扎实有序推进改革提供坚强领导。

  2017年12月底前,依法产生县级监察委员会并完成挂牌工作;2018年1月中旬前,依法产生市监察委员会并完成挂牌工作。

  长春市紧紧抓住改革试点工作中的两个重要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按图“施工”。市县两级均在规定时限内扎实有序地完成了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亲自担任“施工队长”,先后6次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先后5次对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从制定实施方案到机构设置、人员选任、办公和留置场所安排等,都亲力亲为,亲自把关定向,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县两级纪委切实履行“施工队”职责,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各自肩负的职责,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形成了市委统一领导、市纪委全力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各项重点任务按照党中央和省委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越是时间紧,工作越要做深做透、做细做实。决不能因为工作上的疏忽疏漏影响改革大局和总体成效。”贯彻落实王君正提出的严格要求,长春市充分借鉴先行试点经验,对照实施方案,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日程安排表》,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同时,建立每周三次调度和日报告制度,实行纪委常委分片包保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制度,加强协调推动和督促指导。

  市纪委召开5次县(市)区纪委书记调度会,研究解决问题,推动任务落实。同时,通过印发资料、下发通知、答疑解惑等形式,解决基层改革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了改革试点工作上下“一盘棋”扎实有效推进。

  把握关键环节 推进全面融合

  “干部队伍要在思想观念、方式方法上深度融合,推进思想情感融合。”改革之初,王长久便明确提出,要将促进融合贯穿始终,使“物理融合”产生“化学反应”,由机构工作融合向思想情感融合演进,由培训演习向真刀真枪推进,由“破皮”向“破题”挺进,推进全面融合和战略性重塑。

  人员转隶重在思想转隶。“为站稳站好转隶这个改革第一台阶,我们把干部思想引导作为重中之重,既对转隶干部集体谈话、‘一对一’‘面对面’谈心、逐个进行家访,也对原纪委机关干部提前开展融合教育,调动干部支持改革、拥护改革、配合改革的积极性,确保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解开思想“疙瘩”,才能做到“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

  “人岗相适”“业务互补”“利于融合”……在被问及转隶后人员配置情况时,原纪委干部和转隶干部有着同样的感受。为在共同推进业务工作中加速人员深度融合,市纪委综合考虑内设机构设置和干部能力特长等情况,将转隶人员与原纪委机关人员全部打散重组,每个内设机构既有原纪委机关人员,也有转隶人员,既优化了人员结构和力量资源配置,又营造了有利于全方面融合的环境。

  市纪委市监委合署后,实现了对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监察对象增长了10倍多。构建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这是时代展现在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考卷。

  2018年3月7日,市委机关会堂,原纪委干部和转隶干部首次集结,市纪委市监委全体干部大会在此召开,王君正寄语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市监委的成立作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尽责、奋发有为,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推动长春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自此,市纪委市监委正式合署办公。

  “要着眼时代大势、发展大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出征心态和赶考状态,努力锻造过硬政治素质、练就高强业务本领,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答卷人。”围绕贯彻王君正书记讲话精神,王长久对全体干部提出明确要求。

  3月12日至14日,市纪委市监委对包括100名转隶干部在内的近300名机关干部进行了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授课、研讨、观影“三位一体”的培训形式,将政治培训、业务培训、纪律教育、队伍融合贯穿其中,令学员们印象深刻、受益匪浅。

  “这次培训及时地弥补了我们转隶干部在党规党纪上认识不足的短板,让我们对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五项职责有了系统全面的认识,对工作程序有了初步的掌握。”培训结束后,转隶干部纷纷表示,要在工作中自觉强化党内法规学习,提升政治意识,把法治思维和政治思维有机结合起来,尽快融入新队伍,适应新岗位。

  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全员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定《长春市纪委监委干部“十个严禁”规定》……在强化自我监督、促进作风融合方面,市纪委市监委多措并举,形成了严密的自我监督体系。此外,在严格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基础上,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回访办法,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和内部制衡。

  积极开展工作 释放改革效能

  如何实现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相互贯通、一体贯彻,使“两股绳”拧成“一股劲”,确保改革取得“1+1>2”的效果?长春市把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解决“纪法”“法法”有机衔接问题贯穿改革全过程,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成果迅速转化为治理效能。

  解决“纪法”贯通问题,形成惩治腐败强大合力。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调研、反复研究,借鉴先行改革试点经验,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市纪委市监委制定印发案件线索处置、信访举报、案件审理等5个方面的业务工作规程,为执纪与执法各个环节有效协调、顺畅衔接、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解决“法法”衔接问题,形成高效顺畅工作机制。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研究制定与纪委监委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衔接的制度规定,为畅通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工作协调运行机制奠定制度基础。

  行动彰显成效。2018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担当履职,党纪和国法精准发力、同向发力,监察体制改革效能有力释放——

  强化高压反腐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302件,立案1378件。结案991件,处分1054人。市纪委市监委重点查办了市公用局原局长刘东伟、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刘泽臣、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王树彬、市规划局副局长赵家辉、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王志良、市安监局副局长何学勇、农安县常务副县长李凤良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持续发力纠“四风”。成立14个“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组,深入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进行明察暗访。上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四风”问题229件,处分113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80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共追究问责26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9起。

  聚焦监督抓执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008人,其中,第一种形态954人,第二种形态946人,第三种形态49人,第四种形态59人。

  重整行装再出发,奋力扬帆再起航。长春市将继续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谱写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长春日报(记者 张鑫多 通讯员 王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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