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黑土

长春 江城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热线:0431-81126178
邮箱:jilin@cri.cn

吉林省交管部门将采取旅游旺季及汛期交通管理措施

2018-07-20 13:56:22  |  来源:中国吉林网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我省交管部门将采取旅游旺季及汛期交通管理措施

  中国吉林网7月20日讯(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路丰源):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2018年上半年,吉林省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但进入夏季后,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风险和压力增大。

  暑期旅游客运安全风险加剧

  当前,正值学生放假、休假旅游的出行旺季,旅游车辆超速、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增多,旅游线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多,高温、强降雨等天气多发,以及外地驾驶人对路况不熟等多种不利因素,导致旅游交通安全面临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

  汛期多雨 交通应急保障任务艰巨

  目前吉林省已进入主汛期,连续强降雨天气增多,雨天道路湿滑、能见度低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东部和南部地区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威胁。

  施工高峰 货车事故风险较高

  当前正值建设施工高峰期,货车超限超载问题突出。如果各方管理跟不上,严重事故将的高发频发。

  “三类事故”占比居高不下

  夏季道路通行条件良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人出行将增多,从历年来事故数据统计来看,“三类事故”在7、8月之间将迎来高发期。

  针对这些风险和特点,吉林省交管部门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强化源头管理

  开展“三见面”“三降速”活动。深入辖区旅游客运企业见企业法人、车辆和驾驶员,集中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明确向运输企业提出“降雨必降速、路况不熟必降速、危险路段必降速”的“三降速”要求,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要加强对自有车辆的动态监管,发现没有落实“三降速”措施的要开展自查自纠。企业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交安委将开展调查,追究企业的管理责任。持续开展“清零”行动。紧盯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落实滚动清零排查机制,坚决杜绝隐患车辆和驾驶人上路。加强动态监管。用好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对“两客一危”车辆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函告相关企业,与交通运输部门一同跟踪整改情况。排查道路安全隐患。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集中对268处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整改。

  强化路面管控

  严把“四个”关口。依托交警执法站、高速公路站口,严把出省、出城、出村、进出高速等“四个”关口,对“两客一危”车辆实行检查登记提示制度,做到逢车必检、逢车必提示。严查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毒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渣土车、沙子水泥石料运输车开展专项整治,既查车辆超载违法,更要查车辆改装拼装违法;既在道路重要节点查,也到源头地查,坚决消除货车事故隐患。采取异地用警、联合用警等方式,开展多波次、高密度的集中整治行动,全力消除致乱、致堵、致祸隐患。对摩托车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违法保持严管态势,严防摩托车事故。在管控方式上,一方面加大现场查处力度,提升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另一方面借力科技手段,强化缉查布控系统实战应用,对违法车辆实施精确打击。

  做好汛期应急交通管理

  做好应急准备。进一步完善汛期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成立汛期交通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落实应急警力、车辆及装备。密切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极端天气变化,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排查安全隐患。会同交通部门,对辖区道路危险路段、易漫水路桥、易积水和塌方路段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及时开展治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降雨期间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要限制车辆通行,并暂停或调整客运班线。加强极端天气交通疏导。遇有强降雨天气时,适时启动应急机制,增加执勤警力,提高勤务等级,加强主干高速公路和主要国省道的巡逻管控,全力疏导过往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