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黑土

长春 江城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热线:0431-81126178
邮箱:jilin@cri.cn

吉林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8-07-04 17:19:01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李鹏):7月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吉林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破案会战新闻发布会,通报破案会战开展两个月以来采取的工作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两个月以来,吉林省公安机关共破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6人,查处环境污染行政案件47起,行政拘留28人。

 超前部署 全面启动破案会战

  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提高公安机关办理环境污染案件能力,2018年5月至9月底,吉林省公安厅部署吉林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破案会战,以打击非法排污、破坏河道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等河湖、水源污染为重点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全力开展破案攻坚。

  6月11日,吉林省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后,吉林省公安厅立即召开会议逐级传达会议精神,迅速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清醒认识吉林省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大环保重点案件打击整治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打造美丽中国的“吉林样板”贡献力量。

  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吉林省公安厅党委把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由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亲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破案会战的组织领导,通过召开部署会议、下发工作方案明确警种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启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破案会战。

  吉林省公安厅专门设置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总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吉林省生态环境犯罪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强化组织推动,迅速在吉林省掀起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破案会战热潮。

  强化攻坚 吉林省公安厅建立重大案件督办制度

  破案会战期间,吉林省各级公安机关深入重点企业、单位走访调查,以打击非法排污、破坏河道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等河湖、水源污染犯罪为重点,开展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排查工作,获取案件线索110条;加快案件线索核查调查,该立案的及时立案侦查,快侦办、快取证、快抓捕、快移送,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量;在两个月时间内,有效攻克各类案件150起。

  为确保打击成效,吉林省公安厅建立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对各地侦办案件逐一梳理研究,挂牌督办7起案件,实行每周一调度,并成立专案督导组深入各地现场督办指导,推进案件快速侦破;各地加强专案专办,逐案成立由领导挂帅的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全力攻坚;截至目前,已成功侦破6起督办案件,抓获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以东辽河等问题突出区域整治为重点,吉林省公安厅部署组织四平、辽源、公主岭等东辽河流域公安机关强化与当地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沟通联系,开展执法联动,破获东辽河水污染刑事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查处行政案件15起,行政拘留6人。

 持续发力 打好打赢“五个保卫战”

  吉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刘培柱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吉林省公安机关将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一以贯之地推进破案会战深入开展,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坚决打好蓝天、碧水、青山、黑土、湿地“五个保卫战”,为打造美丽中国的“吉林样板”贡献力量。

  近期,吉林省公安厅将再梳理一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全力推进破案攻坚。吉林省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完善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在破案上取得新突破,彻底打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利益链、保护伞。

  吉林省公安机关将以东辽河等污染严重地区和地下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等为重点整治区域,将煤炭、造纸、钢铁、水泥等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加工企业等确定为重点排查行业,进一步加强与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密切协作,适时集中开展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另据了解,按照吉林省总河长会议部署,吉林省公安厅建立河道警长制,并在吉林省拉林河流域率先开展河道警长制试点工作,在河长的领导下,开展巡逻防范、执法宣传、打击犯罪等工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