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黑土

长春 江城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热线:0431-81126178
邮箱:jilin@cri.cn

吉林省纪委通报八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2-08 10:35:44  |  来源:中国吉林网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中国吉林网2月7日讯(吉网 吉刻APP记者 王小野):春节前夕,吉林省纪委集中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典型案例,对廉洁过节提出要求。

  这8起典型案例是:

  长春市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站站长高岩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国庆节期间,高岩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将本单位一台公务用车开回自家楼下停放,并于10月7日驾驶该车探望亲属。高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国和、规划财务审计处处长王长兴违规发放项目评审费问题。2017年4月至6月,王长兴在“吉林技能名师”项目评审工作中,向王国和提供与该项目无关的评审费发放依据,王国和未认真审核即签批同意,违规发放评审费1.67万元。王国和、王长兴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清退违规发放的评审费。

  四平市铁东区转山湖水库灌区管理中心副主任范军、原工会主席刘洪臣违规发放交通补助问题。经范军与刘洪臣研究决定,2015年4月至12月,该中心违规向职工发放交通补助6760元。范军、刘洪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发放的补助款。

  通化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杨东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7月27日晚,杨东违规驾驶本单位一台公务用车载其爱人在市内办私事。杨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白县八道沟镇马鞍山村党支部书记张树兵、村会计李梅违规核销招待费问题。2014年至2016年,张树兵安排李梅以虚列杂工工资和村部建设支出、虚开办公用品票据方式,违规核销村招待费2.33万元。张树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岭县粮食局副局长石会令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并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6年6月18日至25日,长岭县粮食局副局长石会令、刘景宇和该县粮油质量监测站副站长付春喜在福州市参加业务洽谈会期间,赴武夷山旅游2天,违规报销差旅费1080元。石会令、刘景宇、付春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图县乡村林业管理站站长邹本库违规批准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7月至2017年3月,邹本库在县纪委已责令停发违规补贴的情况下,仍违规批准向该站会计高发明发放“审计工作人员补贴”4620元。邹本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规发放的补贴。

  梅河口市山城镇保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宁增仁违规操办女儿婚庆借机敛财问题。2017年6月8日至9日,宁增仁借操办女儿婚宴之机,违规收受村干部、村民及其他人员礼金3.33万元。宁增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通报指出,以上8起典型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必须坚决查处。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监督责任。要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狠抓作风建设,管出习惯、化风成俗。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问责,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