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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积极宣传贯彻《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8-01-05 14:20:27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张琪   |  责编:刘征宇

  原题:我省积极推动宣传贯彻《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7年12月1日,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正式通过新修订的《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近期,吉林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号召各级媒体加强舆论监督等方式,积极推动《条例》的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

  《条例》共6章61条。借助新闻发布会,组织相关人员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和目的、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特别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原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作出的明确规定进行深入解读,并对“三个必须”以及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安全生产处罚和追责问责等方面的新要求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发布会之日至2018年2月末作为重要阶段,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吉林省安委会制定《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省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市、县、乡各级政府及其安委会研究制定学习宣贯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条例》宣贯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组织各种形式的《条例》宣讲报告会,吉林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迅速组织本系统的宣讲活动。将《条例》宣传纳入“七五”普法计划,开展《条例》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等系列活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今后一段时期企业和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吉林省安委办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定期调度各级各部门宣贯情况。

  《条例》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切实贯彻实施好《条例》,主要从四个方面推进。一是完善配套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认真对照《条例》,对现有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及时修订和清理;有条件的设区市组织起草本市条例或者实施细则。二是全面开展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吉林省安监系统组织力量对省、市、县、乡全部安监干部进行全面培训;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的培训;各级各部门全面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的培训。企业组织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培训。三是督促企业自觉学法用法。各部门及时督促企业认真对照《条例》内容,找出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和制度缺陷,加紧修订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四是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吉林省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都将《条例》内容纳入2018年的监管执法重点,加大春季复工复产的安全监管,强化暑期执法,加强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督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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