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房子是我老伴留给我的唯一念想,我们在这里生活了近二十年,能不能别拍卖……”电话里,被执行人高某的声音有些颤抖。而电话的另一头,申请执行人小洁(化名)的态度坚决:“判决书上写的二十四万,少一分我都不同意!”
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个案件:被执行人是年逾花甲的奶奶,唯一的收入是每月3000元的退休金;申请执行人是她没有血缘关系但亲手带大的孙女,执意要求用拍卖房产的方式来兑现法律文书上的24万元补偿款。
面对这起继承纠纷执行案,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倩没有简单地让案件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她深知,强制执行可以兑现权益,但也可能割裂本就脆弱的情感纽带。
案件起因于一起继承纠纷。2021年,小洁的爷爷去世后,作为爷爷的再婚妻子,高某享有继承权,小洁则享有代位继承权。法院判决房产归高某所有,同时高某需向小洁支付房屋折价款等补偿款共计24万余元。然而,进入执行程序,高某在支付了2万余元后便未能继续履行。
一边是申请执行人小洁坚决要求处置房产,另一边是被执行人高某对房子的深深眷恋,案件陷入僵局。“如果直接拍卖,房子老旧很可能流拍,老人的情感寄托也将无所依附。”张倩综合考量后认为,直接拍卖并非最优解决方案。但如何既能履行法律义务,又能调和双方的矛盾,在案件“情”“理”“法”交融点去寻找破解难题的“最优解”?
在三次面对面调解未果后,张倩转变思路,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在双方之间架起“连心桥”。她一次次地拨通电话,当起了亲情的“传声筒”。
电话来来回回打了十多通。张倩像一位耐心的家人,时而倾听,时而劝解,不断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和情感的共鸣点。她向小洁说明房子对于奶奶不可替代的情感价值,也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法官的坚持与诚恳,终于融化了隔阂的坚冰。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执行和解:房产不再拍卖,高某一次性向小洁支付20万元。和解协议签订的第二天,高某带着18万元现金来到法院,交给了小洁。次日,剩余的2万元也如期到账。
望着她们远去的背影,张倩舒了一口气。对她而言,这不仅仅是一起成功执结的案件,更是情感的回归与修复。她以法官的温情与智慧,让一段跨越血缘的亲情得以延续,践行了“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为民初心。(文 辛江 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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