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我省第3号总林长令发布,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提出6项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古树名木是历史和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遗产,是自然演变的见证者,具有重要的生态、文化、科研和经济价值。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根本要求,也是传承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优秀文化的有效途径。要深刻理解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科学有效措施,把全省古树名木保护好。
压实保护责任。严格执行《吉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保护管理机制。明确管理部门和古树名木权属方责任分工,逐棵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管理责任。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作为林长巡林和林长制督查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导,逐步构建规范有序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体系。
完善保护措施。加强普查登记、摸清底数、应保尽保。开展编码挂牌保护,一树一档、一树一码、一树一牌。持续推进濒危、衰弱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和生长环境改善,加强“过度硬化”整治,落实防病、防灾和防盗举措。加大古树名木科学研究和基因资源保护,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探索科学保护新途径。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要依法避让。
创新保护模式。各地各部门要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通过认捐、认养等多种形式资助古树名木保护事业。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古树名木离任交接制度和古树名木保险、补偿机制,构建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新机制。
传承古树文化。结合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以及传统节庆、民俗,系统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梳理与古树名木相关的历史事件、民间传说、地方民俗及文献记载,宣传讲述好古树名木背后的历史故事、红色故事、生态故事。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古树名木公园,开发古树名木主题研学和生态体验项目,积极促进古树名木资源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良性互动、相得益彰。
加强执法和宣传。公安、林草、住建、园林等部门建立健全违法举报信息共享、案件会商、行刑衔接等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执法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古树名木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增强公众保护古树名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浓厚氛围。(魏静 记者 陈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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