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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模式 推动类案高效实质化解
2025-11-28 16:36:4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薇责编:蒋硕

  一直以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网约车等新就业形态群体的权益保障,创新开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百案联调”专项活动,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民生案,通过采取“三方联动、四步推进、全流程协同”的工作模式,实现类案化解全流程衔接闭环。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显著压缩,探索出以巡回审判促进类型化纠纷实质化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工作新模式,以更优司法服务、更短诉讼时间、更实解纷效果,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

工作部署会现场

  “三方联动”激活社会治理“新动能”

  朝阳区人民法院将多方协同联动作为解纷工作的重要基础。活动筹备阶段,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泉主持召开“百案联调”工作部署会,明确由分管法庭院领导牵头推进,立案庭负责案件筛选与程序分流。抽调各人民法庭骨干力量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建立法院、交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三方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互通信息、研判难题,为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在纠纷调处过程中,充分发挥各方专业优势:法官聚焦法律适用与争议焦点归纳,明确类案裁判标准;交警依托事故处理专长,协助厘清责任认定事实;保险行业协会协调各会员单位统一理赔尺度,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三方协同发力,形成优势互补的解纷合力。

  朝阳区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庭设在长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朝阳区大队,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基层最前沿。由人民法庭业务骨干轮流驻点,开展现场调解、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工作,切实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实现了司法便民与审判质效提升的双重效果。

  “四步推进”优化类案化解“新机制”

  朝阳区人民法院建立案件分类台账,将百起案件按保险公司归属划分为四大类别,并依据是否投保商业险、争议焦点类型、当事人诉求等要素精细区分。通过精准识别与分流,研究批量案件分类办理思路。

  朝阳区人民法院选取4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作为示范调解案例,明确裁判标准与调解方向,以点带面促进纠纷批量化解。针对近30%案件当事人误将保险公司市县分支机构列为省级公司作为被告的共性问题,集中进行纠正,避免程序空转,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和效果。

  法官分工协作,对各类案件实施精准突破。制定“一对一”调解方案,针对损失核算争议,组织双方现场确认维修天数、停运损失等核心指标;针对履行期限分歧,协调保险公司明确理赔时限。通过因案施策,促成45起案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充分体现“简案快调”的效率优势。

  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达成调解的案件当场制作并送达文书,同步督促履行;对现场调解不成的43起案件,依托已固定案件事实与统一裁判标准,迅速转入审理程序并快速宣判。通过优化程序衔接,最大限度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减轻群众诉累。

巡回审判现场

  “全流程协同”提升实质解纷“新成效”

  交警部门协助调取网约车平台运营数据,法官综合维修时长、营运流水、平台抽成比例等关键参数,确定停运损失赔偿金额,促进类案裁判标准统一,使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形成稳定预期,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朝阳区人民法院加强法院、交警、保协会之间的信息互通,实时同步事故责任认定结论、保险理赔政策、典型案例裁判观点等,确保各方在调解过程中信息对称、标准统一,充分发挥数据共享对实质解纷的支撑作用。

  朝阳区人民法院还协调保险公司建立快速理赔机制,确保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100%,及时保障当事人权益。判决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样实现100%,有效推动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朝阳区人民法院将普法宣传融入纠纷化解全过程,法官在调解中同步释明法律依据与裁判标准。构建多层次宣传网络,通过主流媒体和自媒体等平台发布相关宣传稿件,让“百案联调”专项活动取得的工作实效通过媒体宣传走入公众视野。(文/图 江 苏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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